根据中共金坛市委宣传部坛委宣字〔2011〕51号《关于同意孙粉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经研究决定:
孙粉宝同志任金坛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 芳同志任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陈 平同志任文化市场稽查中队长;
曹云峰同志任文化遗产稽查中队长。
免去诸葛佩圣同志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