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张勤同志任金坛市书画院院长;
赵黎华同志任金坛市刻纸研究所所长;
祝柏华同志任金坛市文化馆副馆长;
葛巍同志为金坛市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岳俊同志为金坛市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冯铁同志为金坛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丁明洪博物馆副馆长、文管办副主任职务。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