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金坛市委宣传部坛委宣字[2011]26号《关于同意王伟东等同志任职的批复》,经研究决定:
王伟东、诸葛佩圣两位同志任金坛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此通知。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