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关于汤 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汤 萍同志任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吴凤英同志任市中医医院财务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曹 群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外联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 芸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胡爱群同志任市中医医院肿瘤科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尹国平同志任市中医医院肛肠科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马德忠同志任市中医医院放射科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月新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针推科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成栋同志市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职务;
免去何琴芳同志市中医医院财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诸葛红专同志市中医医院妇产科主任职务;
免去虞素兰同志功能检查科主任职务。
特此批复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批复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
金坛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