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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2008-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索引号 014138940/2011-0003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审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第7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1-11-30 公开日期 2011-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2008-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金坛市2008-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第7号

 

金坛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7
金坛市20082010年廉租住房
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金坛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对金坛市20082010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由金坛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住房保障办”)负责;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三种:分别为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有: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总额5%;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社会捐赠及其他筹集的资金。2008年市房改办在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廉租住房家庭通过自愿退出、主动退出、购买产权和强制清退的廉租住房退出机制。
(一)廉租住房保障情况
1.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情况。2000年我市首次利用直管公房售房回收资金在春风二村配建47套廉租住房。截止2010年底共有廉租住房213套,总购置价1434.80万元。实际入住119套,通过转变保障模式,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出售50套,待安置44套。累计安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5户。
2.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情况。2005年我市开始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以户为单位发放,2008年至2010年共发放1046户次(其中:低保家庭301户、其他低收入家庭745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236.35万元。
3.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退出情况。根据《金坛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截止2010年底,共有1户自愿退出、5户主动退出。
(二)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
1.市财政专户资金筹集和拨付情况
20082010年我市归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总额7602.07万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647.7万元,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总额5%部分6954.37万元;专户资金拨款支出2964.15万元,其中:市住房保障办1726.42万元、拨建设局城南新区拆迁安置930万元、拨金城镇城南湿地公园300万元、返还儒林镇7.73万元。三年收支结余4637.92万元,加期初余额652.97万元,截止2010年末廉租住房专户资金余额5290.89万元。
2.市住房保障办廉租房保障资金收支情况
20082010年市住房保障办账面反映廉租房保障资金收入合计2123.18万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267万元、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总额5%部分1459.42万元、政府廉租房租金收入14.03万元、廉租房出售款274.7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8万元;支出合计1803.06万元,其中:新建、收购廉租住房1059.97万元、装修、改造廉租住房70.23万元、维修、物业管理费0.64万元、租赁补贴236.35万元、工作经费14.88万元、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403.96万元、其他支出17.03万元;收支结余320.12万元,加期初结余-219.03万元,累计结余为101.09万元。
(三)问卷调查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针对不同层面的调查对象设计了3张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146份。其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13份、廉租住房申请对象92份、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人员41份。
被调查者普遍认为:我市严格执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到位,对廉租房政策实施、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满意。但也对廉租住房保障提出了建议:一是要求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覆盖面;二是提高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三是加大廉租住房保障申报审核力度,严把审核关;四是建立健全完善的退出机制,加强对廉租住房实物房源的保障退出管理。
二、审计调查绩效评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廉租住房保障这一民生工作,市住房保障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各相关部门在资金、土地等方面全力给予保障,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了相应的保障。一方面,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出台了《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和资金管理、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08年出台了《金坛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率先在全省联合监察部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社区、镇(区)设立住房保障协管员制度,实行社区初审与公示、镇(区)会审与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相关部门会审与结果公示的“三审三公示”制度,并通过电视、住房保障网、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部门联动、强化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不断增加。20082010年我市共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602.07万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647.7万元、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提取6954.37万元、回收资金274.73万元)。
但通过审计也发现: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待调整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审核存在薄弱环节,导致极少数非保障对象钻了政策空子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不够合理。对此,住房保障办已会同财政、审计、公安、民政、人社局以及总工会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严格审核程序等。对今年申报经济适用住房对象已采取了措施,加以整改落实。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措施,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一要完善住房保障政策规定,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受益面。二要加强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重。三要强化收入申报和审核,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四要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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