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1年第2号
金坛市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基金审计结果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金坛市审计局对我市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度,我市共有327100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参合”率达到100%。“参合”人员年筹资标准220元/人,比2009年的180元/人增加40元/人,增长22.22%。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40元/人(其中:茅山老区农民财政补助150元/人),比2009年增加20元/人,增长16.67%;农民个人缴费80元/人(其中:茅山老区农民个人缴费70元/人),比2009年增加20元/人,增长33.33%。其中:“三类”人员(五保、低保和残疾人员)“参合”人数16367人,个人缴费80元/人由我市民政局管理的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总额7072.9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438.3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资助130.94万元,镇级财政补助816.56万元,县级财政补助2678.42万元,州市级财政补助46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09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79万元,基金存款利息收入59.70万元。
(二)2010年基金支出为7394.98万元。其中:大病住院补偿支出6060.39万元,门诊统筹支出1082.73万元,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偿支出53.86万元,困难居民医疗救助金支出198万元。
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报销24677人次,比上年增长13.37%,大病住院医药费总额13464.54万元,可报销医药费总额9258.38万元,实际报销医药费6060.39万元,比上年增长33%,占可报销医药费总额的65.46%,占住院医药费总额的45.01%,次均报销住院费用2456元,全年大病住院报销5万元以上的有20人,其中有7人达到了最高补偿限额8万元/年的标准;2010年门诊报销616166人次,比上年增长10.95%,门诊医药费总额4317.13万元,门诊实际报销1082.73万元,比上年下降11.03%,报销比例25%,次均报销门诊费用17.57元。
(三)2010年基金收支结余-322万元,年初基金结余1371.15万元(其中:一般统筹基金739.82万元、风险基金631.33万元),2010年末基金滚存结余1049.15万元(其中:一般统筹基金341.85万元、风险基金707.3万元)。当年基金结余率-4.55%,累计基金结余率14.83%。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管理监督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农民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额到位,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基金累计结余规模基本符合规定。全市农民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水平提高较快,切实发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优势,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住院和门诊报销费用均有所下降,但二级以上医院住院人次和报销费用增幅较大,导致当年基金支出大于收入,发生了超支,年度内基金的控制出现了风险。
四、审计建议
(一)要科学制订补偿政策和标准,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卫生惠民工程工作目标要求,做到逐年提高“新农合”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有针对性地调整补偿方案,合理提高补偿比例;对当年患有大病的困难群体可考虑实行再次补偿政策,使其享受到更充分的医疗保障。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理水平,努力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常态化“主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保证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准确,减少差错率。
(三)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对开展“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密度,有效防范虚假报销、超补偿范围情况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