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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1-0005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辐〔2011〕16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1-11-08 公开日期 2011-1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坛环辐〔2011〕16号

  根据国家、省、市环保部门通知精神,我市自7月份起全面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认真抓好了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建立了危险废物一厂一档台账资料,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按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等。但在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仍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危险废物台账资料未按省厅《关于做好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制作和汇总上报的通知》要求建立,内容不规范、不详细。

  二是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规范,特别是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和包装物的识别标签没有按规范设置。

  三是危险废物存在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处置的违法行为。

  四是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台账记录数据不详实。

  五是危险废物应急演练没有针对性,培训制度未落实或培训记录不详细,没有培训人员签到等等。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迎接国家、省、市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现对下阶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1.各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做好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制作和汇总上报的通知》中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目录(附后)要求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制作统一的封面(封面名称:XX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并根据目录分类进行装订整齐后采用档案盒包装,档案资料应整洁、美观、便于查阅。

  2.各单位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进一步进行整改落实到位。

  3.列入国家级、省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单位对在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须于11月20日前整改到位;列入市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单位须抓紧时间对照国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标体系》标准逐条整改,并在12月底前通过验收。

  4.继续做好危险废物动态申报工作,每月10日前须在网上申报上月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

  5.抓紧编制2012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我局备案。

  联系人:贲雪笙   联系电话:82360500 

  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必备

  辅助

  1

  企业概况

  √

  

  2

  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监测、验收材料

  √

  

  3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

  

  4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

  

  5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

  

  6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材料

  √

  

  7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最近2年的联单)

  √

  

  8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的相关合同

  √

  

  9

  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10

  环保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

  

  11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台账

  √

  

  12

  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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