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推动建设单位在环保审批后的试生产、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避免企业因认识不足给企业合法生产带来不必要的隐患,我局现对贵公司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查。
请你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建设情况,在2011年9月30日前将建设进展情况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将建设进展情况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
下步,我局将根据调查情况,对建成投产或在建项目通过邮发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的试生产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必要性以及办理程序等。
工作联系人:庄磊,联系电话:0519-82833554(兼传真),电子邮箱:jthbxzfwk@163.com,联系地址:金坛市西门大街7号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