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在坛从事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有效落实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环评机构管理提高环保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坛环管[2009] 9号)以及市环保局、市中介办《在坛从事环评业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考核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在坛从事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进行调查和考评。请贵单位对提供环评编制服务的环评机构进行服务评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坛环评单位服务评议表”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反馈至市环保局行政服务科。
市环保局将根据企业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监管,提高环评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使之切实为我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环境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和技术保障。
工作联系人:吴息梅,电话:0519-82833554(兼传真),电子邮箱:jthbxzfwk@163.com,地址:金坛市西门大街7号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附件:在坛环评单位服务评议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在坛环评单位服务评议表
受考核的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承担的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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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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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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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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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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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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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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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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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编制时间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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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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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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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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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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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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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相互沟通是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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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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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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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收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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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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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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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在报告编制完成后,是否告知上报审批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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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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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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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考核日期: 年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