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指导已命名乡镇按照《国家级生态镇建设指标(试行)》要求,制定提升工作方案,迎接上级部门复核,同时全面部署省级、常州市级生态村工作,现定于2011年9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请各镇分管领导及创建办负责人参加。
会议时间:2011年9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
会议地点:市环保局四楼会议室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