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3月21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分类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我局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
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要求
1.城镇污水处理厂7家:①在线监测:在污水排放口安装CODcr、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测仪、流量计;②视频监控:在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球机,在污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
2.污水自行处理后直排企业8家:①在线监测:在污水排放口安装CODcr在线监测仪、流量计;②视频监控:在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球机,在污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在化工企业雨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控制阀门。
3.电镀企业3家:①在线监测:在污水排放口安装PH在线监测仪、流量计;②视频监控:在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球机,在雨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控制阀门。
4.污水预处理后接管的化工生产企业7家实施视频监控:在预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球机,在雨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控制阀门。
5.高浓度废水外送处置的化工企业24家实施视频监控:在高浓度污水收集池安装视频球机,在雨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控制阀门。
6.培丰园区化工企业18家实施视频监控:在高浓度污水收集池安装视频球机;在雨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控制阀门;在园区雨水总排口安装流量计、视频枪机。
7.污水自行处理后循环利用的重点污染企业4家实施视频监控:在污水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球机,在雨水排放口安装视频枪机、控制阀门。
8.危废处置企业1家实施视频监控:在厂区安装视频球机。
9.烟气监控单位2家:在烟气排放口安装烟气、粉尘在线监控系统。
10.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5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并与金坛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联网。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要求
1.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中环保局承担的工作职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控平台和数据传输网络组成,我局负责污染源监控中心和相应数据传输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并对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运行、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中企业承担的工作职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由排污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维护,排污单位可以自行运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或在我局的指导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委托社会化运营单位运营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运营合同正式文本报我局备案。
三、完成时限要求
各排污单位要切实对照上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要求进行查漏补缺,2007年、2008年经我局组织已安装自动监控系统的企业中污水处理后接管、污水排放口封堵实施废水外送处置、被市化治办列为2011年关停并转的企业可书面申请在线监测仪或视频监控的停运。9月30日之前必须完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我局将组织进行现场验收,逾期不能完成的,将依法实施查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