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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病历书写规范及侵权责任法》和《侵权责任法》考试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33899166-5/2011-000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卫健局 其他
文件编号 坛卫〔2011〕24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1-03-09 公开日期 2011-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病历书写规范及侵权责任法》和《侵权责任法》考试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病历书写规范及侵权责任法》和《侵权责任法》考试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坛卫〔2011〕2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侵权责任法》及卫生部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精神,检查督促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培训及掌握情况,我局于2010年度分别对全市45周岁以下临床医生共399 人,开展了《病历书写规范及侵权责任法》考试,对市卫生局机关人员及全市卫生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共254 进行了《侵权责任法》考试,现将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布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10年度全市45周岁以下《病历书写规范及侵权责任法》考试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22010年度全市《侵权责任法》考试获奖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考试  表彰  决定                                  
金坛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3月9印发
 
附件:
 
二〇一〇年度全市45周岁以下病历书写规范及侵权责任法考试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获奖单位:
第一名:洮西卫生院
第二名:社头中心卫生院
第三名:市人民医院
二、获奖个人:
第一名:徐云祥(儒林卫生院)
第二名:张俊华(市人民医院)
第三名:吴俊平(洮西卫生院)
 
二〇一〇年度全市侵权责任法考试
获奖个人名单
 
第一名:季金华(市人民医院)
第二名:朱春萍(市中医医院)

第三名(并列第三):吕俊(局机关)、陈云霞(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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