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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201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1-0007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1〕9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1-07-11 公开日期 2011-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201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201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1〕94号

  今年是 “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启动之年,组织开展好201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对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加快推进体育现代化进程,促进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今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使设立“全民健身日”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群众,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1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开展201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为契机,通过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全市各镇(区)、各单位广泛组织开展贴近生活、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方便参与、利民惠民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健身的意识,激发人民群众健身热情,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市上下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原则

  组织开展2011年“全民健身日”活动要坚持和突出以下原则:一是突出主题。要紧紧围绕2011年“全民健身日”主题策划开展活动。二是公益惠民。关注民生,推出各类公益健身惠民措施,真正使广大群众享受到健身的实惠。三是广泛动员。要积极协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有关企业、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积极性,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化、生活化。四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人群实际,开展便于参与、富有特色的活动。五是节俭高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在举行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实求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三、活动主题、宣传口号

  2011年全国“全民健身日”活动主题为“每天锻炼一小时”。宣传口号为“我健身,我快乐”、“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参与全民健身,乐享低碳生活”。

  四、活动时间

  “8月8日”为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各镇(区)、各单位可以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 “全民健身月(周)”、“全民健身节”等有效形式,适当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范围。

  五、活动内容

  在“全民健身日”当天,将组织举办“金坛市首届少儿象棋锦标赛”和“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展示各镇(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各镇(区)、各单位开展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办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制作全民健身公益宣传画,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全方位、多视角报道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以及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树立体育健身是健康生活方式最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二)精心组织系列活动。围绕“每天锻炼一小时”主题,结合地方和单位特色、人群实际,广泛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健身活动。鼓励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徒步、骑自行车等低碳方式出行,并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体操等便于参加的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包括镇(区)文体站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广泛组织“体育下乡”;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契机,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重视残疾人健身需求,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康复项目;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因地制宜,开展多种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三)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倡导全市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免费或优惠向广大群众开放,为群众“每天锻炼一小时”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和学校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参加健身活动;集中组织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体质测试以及其他科学指导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健身体验活动;各镇(区)和相关单位应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利用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六、有关要求

  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要把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及活动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日”活动激励机制,及时收集和汇总本地、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对为开展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必要的表彰和奖励。全市将把各镇(区)、各单位、各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作为评选2011年全民健身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组织进行表彰。

  七、上报材料

  请于8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相关材料及图片上报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联系电话:82826140)。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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