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对外劳务管理办法》(常政发〔2009〕126号),进一步规范对外劳务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对外劳务市场秩序,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坛市对外劳务管理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小波
副组长:岳惠剑、韩雪琴
成 员:徐忠敏、石连华、纪俊明、李锁健、成明生、
谢长春、王志东、孟国芳、彭田夫、杨国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杨国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