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民政办:
金坛是革命老区,在各个革命时期,有近千名烈士长眠于金坛大地,他们有的安葬于市烈士陵园内,有的则散葬在乡村田间。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散葬烈士墓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为切实加强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更好地发挥其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指示精神,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分散烈士墓进行集中迁移到市烈士陵园安葬,实施“慰烈工程”。现就有关具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宣传,充分认识
做好散葬烈士墓的改造和集中安葬工作,对于牢记历史、缅怀和告慰先烈英灵、安慰烈士后代、教育后人、凝聚民族精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特殊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局召开民政助理专题会议,具体部署“慰烈工程”实施方案。各镇(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实施“慰烈工程”,主要目的是让烈士回“家”。部分烈士墓破落不堪,周边杂草丛生,特别是无名烈士墓更是无法辨认,这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不适应。为此市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60万元实施“慰烈工程”,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不忘革命先烈、教育后人,发扬革命传统、激励创业意志。
二、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局成立“慰烈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王卫东局长任组长,张朝胜副局长任副组长,优安科、计财科,烈士陵园负责人为成员。设三个工作小组:普查登记组、资料组、工程建设组。孔解忠任普查组组长,周荣生任资料组组长,王立新任工程建设组组长。普查登记组负责对散葬烈士墓进行再一次登记核实,实地核对,并对墓(碑)拍照留存、登记造册,确保做到不漏、不重、不错,不漏一墓一人。资料组负责收集普查登记组相关资料和省英名录核对,到市党史办、档案局查询相关档案,确保反映每一位烈士的情况真实,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组负责有关陵园和公墓考察型号和石材,确保做到石材质量好,墓型大方,富有时代气息,价格合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都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集中安葬,狠抓落实
根据我市分散烈士墓的分布及普查情况,本着亲属自愿,组织申请,对有名有墓、有墓无名的集中迁移到市烈士陵园安葬,对烈士安葬地不在本市范围内的此次不作迁移。所有集中安葬的烈士墓都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并列入当地政府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范围。局与各镇(区)民政办签订相关管理协议。
四、签订迁移协议,妥善处理矛盾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对烈士亲属或后代同意迁移烈士墓的,签订迁移协议,不同意迁移的签订不迁移协议。协议由各镇(区)民政办与烈士亲属或后代签订。要尊重当地风俗,但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尊重烈士亲属或后代的意见,对不愿迁移的允许其烈士墓碑保留原状,尊重历史并拍照存档。原是单个墓迁移后还是单个建墓,原是合葬墓迁移后仍然合葬。严肃碑文,烈士配偶可以与其合葬,但在碑文上不能刻写配偶姓名。原多个无名烈士墓的,可以合葬无名烈士墓,合刻碑文。
五、统筹力量、落到实处
根据全市普查统计,全市对有名有墓的烈士墓及无名有墓烈士墓,采取集中安葬。整个迁移工作必须在2011年12月底前结束。迁移费用按每穴补贴1000元(含遗骨火化费、骨灰盒费)。各镇(区)要注重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突出重点,加快实施“慰烈工程”,力争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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