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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16/2011-000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社发〔2011〕139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1-04-15 公开日期 2011-04-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人社发〔2011〕139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工作环境和就业环境,帮助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金坛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金坛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坛 市 公 安 局

常州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金坛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是促进就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此次专项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和部省、常州市关于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推动更加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一是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黑中介”等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改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提供有效的用工指导和服务,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供需对接,切实帮助企业缓解就业中结构性短缺难题。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和重点

(一)以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以及节后需要大量招工的劳动密集型等用人单位为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二)以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为重点。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及措施

(一)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幌子,从事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及时查处、打击暴力阻碍、抗拒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查处取缔“黑中介”等非法职业中介组织。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指导职业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台账,认真审查职业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并将其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

四、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区)劳动保障所(局)、劳动监察中队、公安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指导和推动,根据工作需要专项行动期间组织开展统一调度和督查,着力解决当前形势下开展专项行动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二)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镇(区)要将宣传引导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及工作要求,要注重引导用人单位转变招人、用人、留人观念,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就业观念,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三)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行动,分工协作,对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实地检查和整治,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调查处理,切实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源头防范,长效监管。各镇(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别是结合此次专项行动中掌握的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域加强跟踪,落实整治措施,实施长效监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平台和协理员的作用,形成对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全面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纠正损害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行为。

联系单位:金坛市劳动监察大队

联 系 人:景 文

联系电话(传真):82839567

 

附件2:

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陈国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贺国洪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奋华 常州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陈俊平 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史 泳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陈 钰 常州金坛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管理一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陈俊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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