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水利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1-0003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防指字〔2011〕21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1-06-09 公开日期 2011-06-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坛防指字〔2011〕21号

 

因机构改革,部分成员单位职能调整,对应有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作相应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此通知。

    附:金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防汛防旱  职责  通知                       

  送: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市政协,各镇(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金坛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1年6月7

  对:刘海祥                        共印60     

金坛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防旱工作事关我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防汛防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和重大事项的督办。
    
市人武部:负责制定驻坛部队和全市民兵参加防汛抢险方案,组织协调部队、民兵参加防汛抢险;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抗旱救灾等重大防洪抗旱的任务。

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汛防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汛防旱新闻报道工作。

市农工办:及时组织调查有关农业洪涝旱灾害情况,负责指导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害后的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安排防汛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和资金落实,协调解决防汛防旱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防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经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危旧房屋、低洼易涝地区的改造和治理;负责城区危房的检查、抢修,安置灾民临时住房;负责城市排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排水畅通;负责城区道路、居民区地面积水的处理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塔吊等防御台风的安全检查,做好有关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做好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和低洼易涝地区改造规划,并尽快实施;负责城市道路绿化、树木和所辖公园的管理、维护和度汛安全。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防汛防旱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的制订和监督实施;部署全市防汛防旱准备工作;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及水情预报;做好洪水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订全市防汛防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和应急处理及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提出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料、电力方案;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市属防洪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城市河道防洪排涝工作;负责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处理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气候分析、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以及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以及牵头组织实施人工降雨等工作。

市农林局:负责做好救灾化肥、种子等农用物资的组织调配工作;指导灾区恢复农业生产、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物节水技术及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运;负责灾区人员的撤离和物资运输的交通工具安排;汛情紧张时,通知船只限速行驶直至停航和车辆绕道;协同公安部门做好车辆绕行工作,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辆和船只畅通无阻;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设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防、护岸的保护。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及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水行政部门做好河道清障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所辖工贸企业的防汛抗灾工作并及时收集统计工贸企业的洪涝灾情。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区的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及时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民政报灾信息,参与查灾、核灾、报灾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全市防御地质灾害预案,负责中型地质灾害自救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防洪除涝工程建设用地的土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广告牌、店面招牌等城市街道设施的安全。

市卫生局:负责编制汛期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预案,负责洪涝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市粮食局:负责做好粮库的防汛抗灾工作,确保储粮安全,必要时负责粮食的应急调拨供应。

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做好直属企业防汛工作,负责农村遭受洪涝灾害和台风灾后农资供应工作。

市电信公司: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电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防汛通讯畅通,做好应对特大洪水应急通讯的两手准备。

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保证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和灾后电力设施的修复工作。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组织安排防汛防旱应急处理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媒体采访;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水旱灾害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市水文站:负责全市主要站点的水情、雨情和汛情的观测,记录并及时准确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