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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开展“廉管家”教育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08/2011-0004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民字〔2011〕111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1-10-25 公开日期 2011-1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开展“廉管家”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廉管家”教育活动的通知
坛民字〔2011〕111号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关于开展“廉管家”教育活动月的方案》(坛纪发[2011]24号)要求,现就民政系统认真开展“廉管家”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成立“开展廉管家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组长:刘留生、王卫东。副组长:丁秀良、张朝胜、聂卫斌、赵济红、王 瑶、唐彤煜。成员:徐锁芳、王立新、樊惠君、朱锁祥、丁建芳、刘国平、李忠华、王国平、王建涛、徐小茹、张惠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 

  二、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

  为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的廉政文化渗透力,提高“廉管家”自律意识,针对不同层面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一是举办法纪教育培训班和反腐倡廉的主题讲座,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并评选优秀读书心得,让相关人员在阅读中感受和领悟廉政,在参与中益智养廉。二是开展业务知识辅导,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辅导等工作,并于10月下旬组织由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及法人和局分管领导参加的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知识。三是组织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鼓励相关人员围绕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献计献策”,进一步营造财务人员知廉、守廉、助廉、促廉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为

  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进一步强化监管,确保财会人员行为以实际行动当好“廉管家”。一是加强各级财会人员党纪条规教育,提高“当好家,理好财”的思想觉悟和拒腐保廉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出台《金坛市民政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金坛市民政系统财务监督暂行办法》,以加强财政项目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三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软件培训,建立完整的财政管理信息。四是深化集中支付改革,明确资金拨付操作程序和定期对帐事项,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工作效率。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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