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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基层机构及职能
索引号 014138932/2011-00008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11-07-14 公开日期 2011-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基层机构及职能
 
常州市金坛地方税务局基层机构及职能

  (一)直属行政机构:

  1、稽查局(副科级建制)

  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全市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承担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组织落实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

  联系电话:0519-82311101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局)

  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纳税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管理纳税服务平台;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调解税收争议;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纳税咨询、税法宣传、权益保护和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税款、基金(费)的征收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发票购销等涉税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重点行业管理分局)。

  负责全市范围内重点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纳税户、开发区纳税户(除一分局管辖的重点纳税户以及个体纳税户外)的地方税、基金、费管理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负责金城镇、尧塘镇、儒林镇范围内的纳税户(除一、二分局管辖的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外)以及开发区个体纳税户的地方税、基金、费管理工作。

  4、第四税务分局。负责薛埠镇、朱林镇、指前镇、直溪镇范围内的纳税户(除一、二分局管辖的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外)的地方税、基金、费管理工作。

  5、第五税务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与第六税务分局合署办公)负责全市范围内重点税源户(除建筑业、房地产业外)、市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中央和省属企业以及大企业集团在本市关联企业纳税户的地方税、基金、费管理工作。  

  6、第七税务分局(风险评估分局)

  职能先由数据管理科履行,同步常州市局第二阶段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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