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建发〔2011〕1号
关于印发《金坛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我局制定了《金坛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第一批公布的金坛专家库专家名单
附件2:常州市网上公布的专家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工程 管理 通知
抄报: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市安委会、刘东升副市长
抄送:市安监局、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增发:建工科、建管处、质监站、安监站
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80份
金坛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论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深基坑工程一般应当作为主体工程的一部分与主体工程一并委托,也可以作为独立工程单独委托,但在施工阶段应当纳入总承包管理。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确定前,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
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专家组不少于5人。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五、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六、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七、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八、专家库建立及管理
1、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建立,住建局建工科扎口管理,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承办具体事项。
2、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专家库专家分为公开聘请和直接聘请。
公开聘请,是指通过报刊、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发布聘请专家的信息所聘请。
直接聘请,是指直接向拟聘请专家发出邀请。
4、专家聘请应当为本人自愿
应聘专家(不受地域限制)应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金坛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备案表》(见附表一)报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两年。聘期届满,经专家本人申请,可以续聘。
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向社会公布专家库专家名单。
九、专家评审确认程序
1、施工企业从金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的专家库中选择专家组成员,并填写《金坛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见附表二)报市安监站备案。
2、施工企业应在论证审查会5天前将安全专项方案送达至专家手中。
3、专家组论证、审查后,填写《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见附表三)。
十、施工企业应将《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报安监站备案。
十一、未履行审查程序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不得施工作业。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企业应当支付专家工作报酬。
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
金坛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备案表
工作单位(盖章) 类别: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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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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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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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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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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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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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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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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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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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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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关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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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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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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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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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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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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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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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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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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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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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类别:指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高空、深水、爆破作业。
3.担任专业: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咨询与论证等。
附表二
金坛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
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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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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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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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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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专业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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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专业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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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包括深度、高度、跨度、荷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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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聘 请 专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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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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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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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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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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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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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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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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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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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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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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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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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安监站各留一份
附表三
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专家论证意见:应说明方案是否可行,存在的缺陷和处理建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可另行附页。
论证
专家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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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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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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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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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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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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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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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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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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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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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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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监站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