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朱锁祥同志任金坛市公墓办事处主任。 施林军同志任金坛市殡仪馆副馆长。 丁建芳同志任金坛市殡葬管理所副所长。 张惠琴同志任金坛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 张燕同志任婚姻登记处副主任。 免去樊惠君同志公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朱锁祥同志公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