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全市镇、开发区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定职不定岗全程差额选拔镇政府镇长及开发区农村社会管理处主任备用人选6名,其中镇长备用人选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工作实绩明显;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胜任选拔职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组织领导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以下(即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现任开发区、各镇、市各部委办局(含垂直管理部门)和市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副科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其中,现任副科职领导职务的,任副科职满3年(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现任正科职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不作要求。
二、选拔程序和方式
本次选拔镇政府镇长及开发区农村社会管理处主任备用人选,主要采取“三推两评一述一票决”全程差额的方式进行。
(一)民主推荐(9月19日—10月10日)
1、第一轮民主推荐(9月19日—9月26日)
面向全市公布全程差额选拔镇政府镇长及开发区农村社会管理处主任备用人选公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提名。
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选拔条件,经集体研究,书面推荐干部人选。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的,由推荐人或干部本人向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申报,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集中书面推荐报名。
请各单位党委(党组)于2011年9月23日17:00前,将单位书面推荐报告1份,报送至中共金坛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推荐人选为垂直管理部门副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须真实、准确、详细填写《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并附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第二轮民主推荐。
2、第二轮民主推荐(9月27日—9月30日)
召开第二轮民主推荐会议,与会人员根据提供的干部名册,结合选拔条件,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票数,按照选拔名额1∶3的比例,确定18名人选进入第三轮民主推荐,其中女干部人选3名以上。
第二轮民主推荐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第三轮民主推荐(10月8日—10月10日)
召开第三轮民主推荐会议,组织述职演讲,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票数,按照选拔名额1∶2的比例,确定12名考察人选,其中女干部人选2名以上。
第三轮民主推荐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10月18日—10月21日)
1、民主测评
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考察人选优秀和称职的得票率低于60%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综合考评
按照选拔职位要求,全面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评价,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讨论酝酿(10月24日—10月25日)
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结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12名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四)差额票决 (10月27日—10月28日)
召开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产生镇政府镇长及开发区农村社会管理处主任备用人选6名。
本次全程差额选拔镇政府镇长及开发区农村社会管理处主任备用人选实行一次选拔,分批使用。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实行定职定岗,分批研究决定镇政府镇长及开发区农村社会管理处主任拟任人选。
三、本公告由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全程差额选拔信息及相关表格下载可访问以下网址:
金坛党建网
金坛人事人才网
咨询电话:82810020、82822171(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82824312(市纪委)
附件:
金坛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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