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团结一致,群策群力,圆满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为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启动“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今年,我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着力在“六五”普法启动开局、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实践、普法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做好经验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显著。
在“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中,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全面总结我市“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突出亮点、展现特色,全市法制宣传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形式不断创新、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在今年5月全国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获“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全省共14家,常州地区仅此一家。
(二)坚持服务大局,“六五”普法形成长效机制。
今年我局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认真做好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围绕培育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服务“两个率先”,出台我市201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通过进一步巩固“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运行等各项机制,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六五”普法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六五”普法的浓厚氛围,掀起我市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结合主题活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以“四下乡”活动、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育工程、“农民工学法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等为契机,继续做好“法律进乡村-五送”活动,为每个行政村配齐“法律图书角”,为镇村法制宣传栏赠阅法制宣传挂图。继续利用3月5日志愿者日、知识产权日等各类节假日、纪念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5月19日,组织机关各科室骨干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到溧阳市竹箦煤矿监狱女子监区开展“法律帮教进监区,安心改造促和谐”普法帮教活动,市巾帼维权站志愿者雷粉红律师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讲座,讲座后在场的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公证员针对服刑人员比较关注的入狱后婚姻家庭、子女读书工作及出狱后再就业及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为服刑人员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金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大安帮力度,安置帮教工作卓有成效。
做好2011年度回归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8个镇区全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目前全市2011年实际回归人员95名,其中刑满释放62名,解除劳教33名,安置释解人员94名。经核对,属于我市管辖的95名释解人员中,属矫正对象的28名,已全部建立矫正档案。继续推行村、社区定期核对通报工作制度,采取村、社区每季度核对、通报制,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各村、社区将本辖区范围内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通报给各镇安置帮教工作站,使工作站全面了解掌握本镇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分布及基本情况,推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漏管现象发生。稳妥开展释解人员的提前撤帮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提前撤帮的刑释解教人员共27名。
(二)创新矫正方法,务求社区矫正取得实效。
按照“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的整体工作思路,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评估,提高矫正质量,有效防止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按照“分级培训、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的原则,建全建优“专职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矫正专家队伍”,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心理矫正中心建设,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矫治服务。发挥协调联动作用,联系各有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争取多方扶持,协调市劳动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培训劳动技能、减收免收劳动就业信息费等,协调农业等有关部门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为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
三、全力保障关注社会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一)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规范高效。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为紧紧围绕我市“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发展主线,通过发挥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服务经济转型升级职责使命,努力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认真做好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检注册工作,全市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54名律师、3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经省厅和市局批准,今年5月成立常州市常金律师事务所。今年以来,我市律师走访各类企业9480家,与企业共建服务平台112个,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20家,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64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6800万元。
(二)突出应援尽援宗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量质并举。
在坚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援尽援前提下,认真抓实受理各类申请、指派案件,利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突出重点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建成全省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把“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电话作为提升法律援助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确保正常运行。按照省厅《关于做好扩大法律援助受理事项范围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正确适用案由,准确把握受理、审查中的重点,确保应援尽援。做好宣传工作,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半年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1件,接待咨询来电1199件,来访250批次计1450人,实现我市法援数量、办案质量、公众满意度的“三提升”。
(三)加强公证诚信建设,公证的公信力明显提高。
通过建立《金坛市公证处内部管理暂行规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对公证工作实施全面考评,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及执业档案制度。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积极为招商引资、招投标项目建设、企业改制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包括为拆迁安置、摇号入学等工作进行现场公证,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始终把提高公证质量和维护公证信誉作为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强化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确保公证工作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上半年我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164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340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824件。
四、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各类矛盾纠纷排查4230次,发现纠纷隐患507件,因措施得当,预防到位,这些矛盾纠纷都得到了有效处理和解决。1-6月份,全市各级调委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36件,调处1529件,调解率99.5%,调处成功1520起,调解成功率99%。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率、调处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不断下降的工作目标。
(一)落实领导保障,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纪委、信访局、公检法司和调委会联席会议,通报全市调解工作情况和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大“律师进民调”品牌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律师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调阅评析人民调解案卷制度,促进形成系统、规范、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1+T”工作平台,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快速联动,即110接警后,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群体性的矛盾纠纷通过QQ群迅速发布到相关部门,并通过飞信通知相关部门联络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1+T”平台试运行以来,已经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3起,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二)深化大调解机制,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
3月23日我市召开大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重新配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司法局配备+成员单位派驻+聘用+联络员”的方式,对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重新组合,确保了调处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QQ工作群(群号:157280552),6月2日QQ群正式启用,目前该群拥有市镇村各级各部门矛盾纠纷联络员112人,为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基层一线矛盾纠纷信息提供了平台。为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今年6月,我们与市法院、建设局联合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展物业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和参与重大疑难物业纠纷案件的研究和论证,使基层维稳工作有了新抓手。今年1-6月份,法院(包括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各类纠纷511件,调解成功511件,调解成功率100%。医患纠纷调委会受理纠纷4件,已全部成功调解结案。驻交巡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并成功调处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83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提高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
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规范化司法所全面复查活动的通知”(苏司通[2011]73号)精神,年初制订下发《二0一一年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及司法所2011年工作要点,将司法所各项工作细化量化。积极推广基层司法行政形象标识系统,规范司法所标牌设置,加强司法所所容所貌建设,做到制度上墙、标识醒目、环境整洁,使司法所真正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内有素质、外有形象”的窗口。认真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回头看”活动,继续在全市树立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先进典型,提升全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方式,分别于今年3月和5 月召开全市调委会主任培训班和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确保司法所人员业务水准不断提高,真正将司法所打造成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平台。
五、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树立公正廉洁执法形象。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任务结合起来,增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一)争当“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水平。
按照省厅、常州市司法局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着力围绕解决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观念与思维方式问题,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理念与发展方式问题,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作风与精神状态问题,解决司法行政机关效能与工作机制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找问题、出点子、提建议、拿措施,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促争先,把每一项司法行政工作都作为一个系统架构中的工程来实施管理。把“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活动落实到工作理念上,落实到工作措施推进上,确保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单项争第一、全面争一流”的目标。
(二)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进一步健全机关及各窗口服务单位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机关及各窗口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意见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法律服务诚信档案等制度,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完善窗口服务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各基层窗口服务单位的管理考核。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窗口单位信息化建设,构建全系统公证、法律援助、社矫安帮、人民调解等综合性业务平台。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抓手,开通使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专网,实现四级联网。
(三)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水平。
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唱响红色主旋律、重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走访革命英雄劳模等活动,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治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软、散、浮、贪、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和调查研究等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认真学习党的理论,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形成长效学习、监督机制。今年6月,我局党总支被中共金坛市委表彰为“金坛市2008-201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六、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统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重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方法,着力为全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强市富民”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以“六五”普法起步为契机,着力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总结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和经验,表彰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学法用法的热情,为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开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市民法律素养”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信访条例》、《食品安全法》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打造一批有品位、有特点的法治文化阵地,做精做优《金坛司法》、《与法同行》等广播电视普法栏目,通过以案说法、市民互动等环节,提高市民参与度。积极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效应,把普法教育与提供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成为引导群众崇尚法律精神、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过程,成为钝化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的过程。
(二)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对高危人员实行实时监控,全面实施审前调查和假释前评价。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正,探索建立社区矫正需求和效果评估体系,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建立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重点帮教对象的无缝对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培训班,切实落实“首要任务”和“禁止令”制度要求,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增强矫正教育效果。树立“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用工作成效彰显社区矫正工作在推进基层和谐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龙头,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奠基”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监督保证”等专项活动,加大经常性和集中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推行网络化排查新模式,强化对重大政治活动、节假日、敏感时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着力调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发展类、民生类矛盾纠纷。加强社情民意分析和研判,突出抓好矛盾排查预警工作,对排查出的敏感、热点问题和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民众不满情绪积累,防止矛盾问题叠加,防止由此引发新的热点、敏感性矛盾。进一步强化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应急反应和管控处置,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细化预案,提高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加强与矛盾纠纷多发领域、部门的有效配合,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格局。发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与市卫生局做好沟通协调,将涉及标的一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全部纳入医患纠纷调委会调解范围。
(四)以强化法律服务意识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签订诚信执业责任状,不断规范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在公证队伍中树立多做一份公证,减少一份矛盾,多一份和谐的理念,下大力抓好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工作领域,积极跟进农村土地流转、企业转制,做好公证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大民生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适当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条件与标准,畅通申请渠道,重点加强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平台建设和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电话申请制,尝试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服务,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达98%以上。
(五)以“创新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着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的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把党组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加强基层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把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加强机关建设,纠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作风漂浮等问题,建设学习型、落实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在律师行业中深入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优秀律师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加强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作用,使每一名基层党员都能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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