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财政部会同卫生部修订印发了《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新制度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新制度顺利执行,现就做好新制度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制度的重大意义
新制度的实施是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管理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认真贯彻落实新制度,对准确反映财务信息、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成本控制、满足各方需求具有重大意义。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制度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实施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
二、要切实加强对新制度实施的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推进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市局成立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李志芳;副组长:林金祥、何晓俊、王跃;成 员:张永慧、顾红秀、田声望、苏建华、邹正平、尹建明。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财务科。办公室主任:林金祥;副主任:张永慧;组 员:顾红秀、于坛斌、吴健儿、吴风英。
三、要认真做好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相关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
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立即组织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以2011年7月30日账面数为基数,对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和往来款项进行彻底地清查盘点。医院财务、审计部门对资产盘点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以及期限超过三年的债权债务,确认无法收回或无法偿还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按原制度规定进行资产处置,确保新旧制度转换期间不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固定资产要详细登记原价、改扩建增加的价值、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为计提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实施条码化信息管理做好准备。
2.全面启动成本核算
按照省厅、常州市卫生局统一部署,结合常州市肿瘤医院试点的时间进度,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成本核算启动工作不得迟于8月中旬前。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按照统一核算软件,统一核算标准,统一核算口径,统一方法步骤的原则组织实施。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两家成本核算单元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人力资源角色定位(角色系数)、收费项目与病案信息的对接、成本项目体系的设计、核算路径与流程的规范、成本分摊方式的选择、成本核算报表的取数、成本预算控制和绩效管理等应符合省规范及补充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报卫生局主管部门,然后统一扎口报常州市卫生局审核转省厅备案。为确保成本核算资料横向、纵向可比性,建议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使用统一的成本核算软件。从8月份开始,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于每月20日前向市卫生局书面汇报成本核算工作推进情况,每半个月由主管局牵头召开实施新制度推进工作会议,项目结束由常州市卫生局组织评估、验收后投入使用。
3.全面结清旧账建立新账
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和《江苏省补充规定》的要求做好会计科目、财务报表体系的调整和转换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向卫生局主管部门提出设置新制度规定外的三级以下(含三级)明细科目的需求。两家医院应于2011年10月31日前按照《省补充规定》附件2有关要求编制会计科目余额调整表,并将老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11月1日——12月31日(2个月),同时在新、老体系中分别按新、旧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对会计科目余额调整政策及新的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完善。2012年1月1日前,各单位统一将老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科目余额调整表及相关书面说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备案。
4.提升财务信息管理水平
新制度对会计核算及成本核算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并实施绩效考核、固定资产按单件计提折旧并详细记录资金来源性质、药品及耗材按批次核算进价成本、往来款项明细科目设置最末级单位、收支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按月核算及上报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归集并核算至病种和项目、财政补助支出同时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进行记录、大型甲类、乙类设备取得的收入在检查收入及治疗收入中单列、卫生材料费中将植入器材及介入器材费单列等。各单位财务部门要结合新制度提出明确的管理需求,在信息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对现有的会计核算系统、成本核算系统、奖金分配系统、HIS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价格管理系统、物料系统、仓储系统、考勤系统及相关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升级,进一步提升财务信息管理水平。
四、几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别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新制度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牵头,办公室、医务、护理、审计、药剂、器械、信息、总务等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以及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成本核算、信息技术、医疗服务等工作小组,并于9月13日前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市财政局社保科、市卫生局计财科。各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每月20日前上报新制度的落实进度情况。
2.有效落实工作。各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要抓好新制度落实、推进和督查工作,按新制度实施的要求和时间组织落实。要按照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要求,明确各个关键环节与推进步骤完成的时间要求,卫生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新制度的如期顺利实施。
3.提供支持保障。各二级医疗单位要积极做好新制度实施的保障工作,并给予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支持。
金坛市财政局 金坛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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