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卫健局 > 机构概况 > 内容
 
信息名称 市卫生局内设机构
索引号 33899166-5/2011-0007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1-09-01 公开日期 2011-11-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卫生局内设机构
 
市卫生局内设机构

  市卫生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定卫生工作重人政策,提出重要:[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局有关政策的调研和拟定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信息、信访、文书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局机关的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指示和批示的检查督办工作:负责修志编史工作;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化工作。

  负责全市卫生事业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和卫生规章制度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普法教育:协调有关科室对卫生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研究拟定地方性卫生行政规定;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法律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直属单位组织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中青年干部的考察、干部培训、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承办局管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出国(境)的审核、上报;做好系统内统战、知识分子、台湾事务、侨务等工作。

  拟定全市卫生系统干部、党员、职工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宣传、交流、推广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全系统的新闻报道;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研会:[作:开展政工人员岗位培训。

  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保卫、消防、人防、双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绿化工作。

  (二)人事科

  组织拟定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市卫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津贴政策及实施方案:负责干部和工人的录用、调配、转复军人等对象的政策性安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政工人员政工职称的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用、L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出国政审初审和专家选拔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表彰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离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的人事档案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登记管理。

  (三)计财科

  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市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实施卫生财务宏观管理,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协调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基本建设及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指导卫生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预算内、外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卫生产业管理;负责系统内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系统内内部审计等工作。

  (四)医政科(中医科)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技术、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医疗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协调处理各种医疗纠纷,承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委托的有关事务: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护;组织协调各类法定体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及厂矿企业医疗机构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计划与实施;负责卫生系统的药品、医用生物制品及医疗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

  会同计财科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中医规定及相应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各级中医机构执业活动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医疗保健机构的中医工作。参与市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改革方案、政策、规定的制(修)订;配合医保部门组织各级医疗定点机构实施医改方案:配合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实施管理和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合理控制药品比例;参与研究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的修订;拟定干部保健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管理市各有关部门的干部医疗保健等工作;配合做好市级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高级知识分子的保健体检工作。

  拟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医学科学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的政策措施和项目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点医学科研攻关;组织医学科技成果的鉴定,指导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卫校的管理工作,负责新专业设置的初审、报批工作。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

  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督促计划的落实;定期向市政府及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报告工作及提出建议;承担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和母婴保健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监督母婴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及食品、职业、环境、放射、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组织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并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初审工作;拟定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及疾病的发生和蔓延;承办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按规定设置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按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