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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工作方案
索引号 33899166-5/2011-00085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口计生字〔2011〕48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1-10-12 公开日期 2011-10-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落实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工作方案
 
关于落实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工作方案
坛人口计生字〔2011〕48号

  为进一步做好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落实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坛政办发[2011]116号)精神,市人口计生局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人口计生局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人口计生局局长宋月琴担任组长,副局长张萍、庞巧红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周玲、沈利、佘云祥、钟绍龙分别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科:

  1、负责一次性奖励工作的组织协调;

  2、负责一次性奖励工作相关文件的起草;

  3、组织对市相关单位及各镇(区)计生办、村(居)委会等参与一次性奖励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一次性奖励相关问题的答复及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

  5、负责一次性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核确认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对死亡的持证退休人员、户籍在金坛市以外的持证退休人员、1996至2007年期间退休未登记的持证退休人员的登记、审核、录入工作;

  2、负责与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系一次性奖励金专户、资金划拨及相关票据印制等工作;

  3、负责对死亡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发放;

  (三)宣传教育科:

  1、负责通过人口计生网、政府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负责指导各镇(区)向全市现有退休职工的企业发一封挂号信,邮寄《补充意见》及告知书;

  3、对居住在金坛市外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协助提供的地址,委托邮政部门邮寄《补充意见》及告知书;

  (四)发展规划统计科:

  1、负责与市人社局联系,采集企业退休人员的数据信息;

  2、负责“一次性奖励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及相关数据维护;

  3、负责对录入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将代征一次性奖励金的企业及其持证退休人员名单发至市国税局;将其他持证退休人员名单以镇(区)为单位进行划分、汇总报市财政局;

  4、负责发放对象的名单和发放金额的数据传送;

  (五)各镇(区)计生办:

  1、通过对现有退休职工的属地企业送达《补充意见》、召开企业相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告知一次性奖励内容;

  2、负责组织人员在所有村(居)、住宅小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地区张贴通告;

  3、负责镇(区)所辖范围内集体户口性质的持证退休人员的登记、审核、录入工作并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户籍在本村(居)委会的持证退休人员的登记审核及录入工作;

  4、负责对本镇(区)及辖区村(居)委会登记录入的持证退休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当事人信息注销;对拟享受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情况存档,对公示有异议的对象进行调查核实;

  5、负责登记对象的档案材料存档;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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