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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人口计生系统创建“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1-00082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人口计生字〔2011〕45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1-09-23 公开日期 2011-09-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人口计生系统创建“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口计生系统创建“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人口计生字〔2011〕45号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药品监督工作,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根据《金坛市创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坛政办发〔2011〕11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落实药品(包含避孕节育药品药具)安全责任,促使系统内药品监管体系和机制更加完善,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切实推进我市创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制度。把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人员稳定、职责清晰、制度完善、台账健全。

  (二)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出库、调配、使用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统一采购、提供药品和避孕药具,严禁镇(区)计生服务站私自采购药品药具,确保供货渠道规范、质量安全可靠。

  (三)强化药库药房设施建设。药库应分别设置适宜的常温库、阴凉库、冷藏柜;根据药品储存及管理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设备或设施; 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危险品应设置专库或专柜存放,并有相应的安全保管措施和警示标志;药房药库做到宽敞、明亮、整洁、无污染物;药品储存、管理使用的各种仪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校验。

  (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健全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利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分析评价各种药品使用状况,为安全用药提供咨询指导,切实保障群众安全有效避孕。

  (五)健全药品安全应急制度建设。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操作手册,适时开展应急训练。健全安全事故监测、报告和信息收集、评估制度。

  (六)强化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开展咨询讲座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利用计生重大纪念日、节日进行集中宣传,发挥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作用,让安全用药知识走进村(居)、走进家庭,在社会上形成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至9月。市人口计生局建立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9月。市局组建督查小组对市镇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督查评估。对检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药品安全管理责任认识。从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药品安全的依法、科学监管;落实和保障药品监管工作经费。

  (二)加强药品安全管理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药品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抓好落实。

  (三)完善计生药品安全监督机制。完善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附件:

  金坛市人口计生局药品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   宋月琴

  副组长:   董文兵

  成  员:   周  玲

  沈  利

  佘云祥

  钟绍龙

  许莲芳

  王小琴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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