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数据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建设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556/2011-0002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数据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行服组〔2011〕第17号 发布机构 行政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11-05-17 公开日期 2011-05-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建设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建设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坛行服组〔2011〕第17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提升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大厅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现就“中心”做好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加强监督,不断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确保完成建设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曹国民(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蒋学军(纪工委书记)
       组 员:高雷斌(办公室主任)
刘网华(综合协调科科长)
王建华(网络信息科科长)
邵军琴(督查科副科长)
各窗口负责人。
        三、主要任务
根据《金坛市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的内容标准,在巩固已有优势的基础上,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监督,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方便社会、群众办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文明服务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要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真正让群众满意。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维护“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3、着装规范、仪态端庄、挂牌上岗,使用礼貌用语,服务热情,做到真心、诚心、热心、齐心;大厅内外环境整洁,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指导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文明有序。
        4、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服务,确保不发生一例投诉事件,投诉率为零。
        5、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不准在大厅内吸烟、吃零食、说笑打闹、凑堆聊天。
       (二)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形象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运转流程及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承诺办理”、“限时办理”等规定,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
        2、积极实施联审制、代办制,“绿色通道”,运用电子服务系统实行办件基本信息共享,减少办事群众行政成本,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建立健全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三网合一”,重点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做到职能、项目、授权、人员、设备全部集中到位,始终坚持高效务实、廉洁勤政的服务宗旨,实行规范化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
       (三)事项公开,加强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
        1、各窗口一律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实现公开”,并编印详尽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图摆放在窗口办公台前,供服务对象查询、监督。
        2、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平台作用,进行网上跟踪、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实时监控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禁止出现超期办件。
        3、完善群众监督评议制度。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业务能力、行政行为等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将填写好的服务监督卡投入评议箱。“中心”每月对监督卡进行汇总并公布,激励各个窗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分四个阶段展开,必须明确每个阶段的任务,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分布推进,有序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广泛营造氛围(2011年4月)。召开“中心”建设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在“中心”内网、信息报栏、一楼大厅电子屏以及门口电子屏上设立创城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提纲》,营造浓厚的创城工作氛围,提高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4月至6月)。各窗口、科室按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中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特别针对整体环境卫生、服务态度、事项公开、群众反馈等重点问题,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及时解决,确保每项测评项目达标。
        三是集中迎检阶段,确保完成任务(2011年7月至8月)。各窗口、科室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到位,做好相关审核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优质高效的形象随时迎接考核。
        四是总结表彰阶段,严格考核奖惩(2011年9月至12月)。在测评结束之后,“中心”将对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窗口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作典型上报,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此次创建工作的表现将纳入“中心”年度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