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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11-0000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1〕14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11-11-23 公开日期 2011-1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坛司发〔2011〕14号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法治金坛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全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法治金坛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特别要把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到法制宣传教育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弘扬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突出抓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建设法治政府、倡导社会责任、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突出抓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活动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暨“六五”普法规划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将此次活动作为“六五”普法启动之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各镇、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紧贴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紧贴社会管理创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法治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3、各镇、各部门要将开展“12·4”活动的情况以及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联系人: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张洁、周志华;联系电话:82818298   电子邮箱:jtsfjxck@163.com

  中共金坛市委宣传部        金坛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 坛 市 司法 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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