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坛市财政局2011年镇(区)财政财务检查情况通报》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落实好整改意见,切实提高镇(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金坛市财政局2011年乡镇财政财务检查情况通报》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乡镇 财政检查 情况通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
金坛市财政局2011年
镇(区)财政财务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金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坛市财政局2011年镇(区)财政财务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坛财字〔2011〕30号)与《关于下达二○一一年财政监督专项检查计划的通知》(坛财字〔2011〕17号)文件要求,市局组织相关科室,对八个镇(区)财政所(局)2010年度的财政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汇总情况来看,目前我市镇(区)财政财务管理状况良好,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加强。
一、镇(区)财政财务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财政的各项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进。集中体现在镇(区)财政管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上。一是全面推行预算管理的新模式,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编报流程比较规范、方法比较得当;二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得到全面落实,“额度流”代替了“现金流”,阳光采购代替了暗箱操作。三是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国有资产管理得到了加强。
(二)镇(区)财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得到了提升。镇(区)财政作为地方经济的重要管理部门,在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服务于地方经济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各财政所(局)强练内功,不断进取,紧紧围绕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做好做实财政工作,充分发挥了镇(区)财政职能作用,镇(区)财政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三)镇(区)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各镇(区)财政所(局)都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支出审批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各种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加强;各岗位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财政内部运转规范有序;资产与资金管理更加完善,资金的安全度进一步提升;各种专项资金都能按要求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票证管理得到加强,票据的领、用、缴、销都由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日臻完善,多个财政所(局)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的要求。
在检查中,镇(区)在财政财务管理上,也暴露了一些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债务风险在加大。主要表现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够,预算编制与执行相脱节。如:预算支出指标的追加,各财政所(局)不考虑当年财力收入状况,直接根据支出需要而随意编制支出指标,然后将支出指标导入财政集中支付指标管理系统,年底,当收支不能平衡时,将超支部分挂账;当支出指标有结余时,直接在电脑系统中将结余调整为零,预算调整较随意,特别是年中预算调整程序不够规范。同时,从检查汇总的情况看,八个镇(区)都有一定的债务。除金城镇外,其余镇(区)的负债率都较高,债务风险较大,再融资能力较差,资金链条较脆弱,各镇(区)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岗位分工不明确,印章保管不交叉,存在与内控制度不相符的地方;二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有偏差,未能很好地执行“授权支付”与“直接支付”的制度,部分“直接支付”业务没有完全按规定支付到“服务对象或供应商”,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资金纠纷;三是账务处理不及时,科目设置较随意,会计核算不严谨,年终转账不规范;四是票证管理存还在漏洞,票据遗失,票证混用,不合法票证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发现问题,不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整改。五是固定资产管理没有到位,相当一部分镇(区)不能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更不用说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年终清查制度。六是内部审计作用不明显,有的镇(区)对内审工作大多流于形式,不能长久坚持,内审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整改,具体情况也不向市局上报。
(三)有关政策执行存在偏差。一是表现在津、补贴的发放上。部分镇(区)未能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坛委办字[2007]46号)和市委、市政府《2010年度镇“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工作考核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二是表现在涉农补贴的发放上,部分村(组)有截留、套取涉农补贴的现象,集体享受部分入账不及时。三是住房公积金提留、配比也不够统一规范。
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各镇(区)党委、政府及分管领导对财政财务工作,特别是财政监督、会计核算规范化工作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财政所(局)对自身工作的要求也不够高。
二是财政所(局)干部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财经法律法规方法、观念还比较淡薄,体现在会计科目设置随意、会计核算不严谨、年终转账不按规定的程序结转等方面。工作责任性不强,认真程度不够。
三是财政所(局)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充分发挥,或多或少地存在干多干少都一个样的思想。
四是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比较薄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不能代替系统内的专业业务培训,专门业务培训要不断加强与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我们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苏财基层[2011]7号)文件的要求,努力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财政职能建设。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围绕有利于服务乡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利于保障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强化财政职能。
(二)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机构、岗位不健全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人员偏少和结构老化等问题。研究制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镇财政人员调配机制、准入机制、交流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乡镇预算管理。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统一性,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年中调整工作,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三是规范预算的执行。
(四)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严格财政账户体系管理,严格收付方式和收付程序,严格内控制度,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严格库外设库、账外设账、坐收坐支及违规大额提现等。
(五)加强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要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等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严格岗位制衡。要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印鉴管理、网络管理、定期对账、定期互审等制度,保障乡镇财政人员和资金“双安全”。
(六)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规范征缴行为。加大乡镇财政部门预算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和完善乡镇财政政府采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改革,将我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