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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4117-0/2011-0008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食药监办〔2011〕3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1-10-17 公开日期 2011-10-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坛食药监办〔2011〕31号

  现将《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现根据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活动主题

  饮食用药保公众安康,科学监管创优质服务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2012年12月

  三、目标任务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和“两个主题”活动,筑牢“以人为本、科学监管、执法为民”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理念,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服务为民、科学监管、创先争优、推动发展上来,更好地体现监管工作的职能需求,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开展“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实践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有较大改进,监管本领有明显进步,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继续保持局机关作风建设“零举报投诉、零违规违纪”的良好局面,力争在机关行风评议中再争先进位,社会满意度再上新台阶。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我局党员数量比例高的优势,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评、党员评、群众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全面推行党员挂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限时办结,亮出服务标准;围绕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亮出服务承诺。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在监管服务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示先进风采。

  (二)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优质服务品牌成效。围绕公众的需求,以“饮食用药保公众安康,科学监管创优质服务”为主题,结合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政风热线、第三轮结对帮扶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服务品牌效应,继续深入镇、村、社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参与本系统组织的省市县三级联动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一要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二要宣传工作职能、工作举措、工作业绩、行政审核服务事项、食品药品监管动态、重大执法成果,及时披露重要案件信息;三要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知识,合理、安全用药知识,假劣食品药品的常规鉴别方法;四要现场受理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投诉;五要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咨询。

  (三)深入开展“五进、五促”活动。不断延伸监管服务内涵,加大“五进、五促”工作力度,在解决制约药械产业发展瓶颈上做细功实功。把“进企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科学发展;进镇村,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进军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谐;进学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社区,促进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增强”作为推动“五个金坛”协调发展的有利抓手,深入排查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公众在饮食用药上的一些忧结心理,不断创新监管服务的理念和方式,变服务“被动等上门”为“主动找上门”,使监管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达到领导满意、企业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组织开展提能增智兴业活动。积极组织机关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参加金沙大讲堂、周末课堂和上级机关组织的辅导培训,每年为机关人员订阅专业学习书籍资料,组织2—3次与本系统相关单位交流促学,定期组织机关内部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安排政治理论、国内外食品药品监管形势、稽查执法、保化品监管知识、作风建设等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汇报交流,分阶段组织工作讲评和专业技能互动,每年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不低于20天的基层工作调研,并完成相应的调研报告,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以此不断巩固学习实践成果,着力培养一批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监管能手,进一步提升工作业绩。

  (五)开展“双评、双议”活动。结合星级服务科室创建和“双百行动”,对照本单位监管职能,开展“领导点评、群众测评,人大政协议、机关社会团体议”活动,增强执法监管的公信度和透明度。采用多种方式拓展与民众沟通的渠道,及时解答群众诉求,认真抓好各届意见的反馈和整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以良好的形象、勤廉的作风、务实的成效和一流的标准真正取信于民。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1年10月)。根据争创目标和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宣传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5月)。各科室对照标准任务,制定争创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定期开展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同时局纪检组将对争创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时整改不足方面。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6月)。争创活动结束后,局机关进行认真总结,届时于2012年6月前向常州市局推荐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质服务科室和个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活动是我局提升能力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长秩序,对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科学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全体工作人员要予以高度重视,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各科室要细化分工,强化责任,搞好结合,协调一致地抓好落实,形成“人人是药监优秀形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典型引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学习行业先进史俊琴精神,广泛利用道德讲堂的辐射效应,大力开展向身边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好家庭个人学习,组织“身边人讲身边事”学习交流,增强身边典型的感染和示范引领效应。同时,积极发挥“党建带三建”的作用,不断创新“党员服务志愿者”、“爱心妈妈”、“结对帮扶”、“食药知识进万家”等活动品牌和载体,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察考评,提升机关效能。建立完善服务管理督察考评机制,加强日常考勤,执法回访监督,重点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事项集体会商等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作风建设责任制,把作风建设与各科室的年度考评挂钩,凡因自身工作主观失误受到举报、投诉的,或严重影响局机关形象被查实的,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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