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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质监局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4117-0/2011-0004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1〕20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1-05-03 公开日期 2011-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质监局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金坛质监局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坛质监发〔2011〕20号

  争创文明城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实施城市品牌战略,提高全体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树立城市形象,全面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加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金坛市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常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和我市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构建文明健康和谐社会为要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秩序优良、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力、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文明城市。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文明委下达的指标要求,把建设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分别下达各科室并按步骤落实。

  (一)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全和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理论宣传普及活动有计划、有措施。

  2.规范政务行为。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度、决策过错责任制追究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保证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的科学决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3.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广泛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创建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基层。

  (三)创建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确保辖区内商店诚信经营,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规定要求,无计量欺诈行为发生,继续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

  2.强化监管。健全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要热心为企业服务,不搞乱摊派,坚决惩处“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做到:一是12365投诉信息中心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82358905,对假冒伪劣案件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二是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即“双打”),集中对辖区内无证生产橡胶制品和制售假冒伪劣油泵油嘴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三是积极开展农资、建材、食品、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等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辖区内无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案件。

  3.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要规范服务,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做到服务环境优良、服务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服务文明规范、办事高效透明。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活动,总结推广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先进典型经验,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

  (四)创建食品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大力维护公共安全。强化对食品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进行规范有序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不低于95%;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及时处理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开展扎其有效的创建活动

  1.建立和完善创建管理机制。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动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各科室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努力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2.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有明确创建目标,有周密创建计划,有具体保障措施,有考评表彰制度。

  3.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通过各新闻媒体、网站、电台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本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的举措和成果,广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项目进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对照《金坛市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逐项抓好落实。切实打造创建亮点,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整治,按期完成任务。

  2.自查迎检(2011年7月至8月)

  对照创建标准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由局创建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迎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坛质监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规划、指导、协调、督查。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对全局的创建工作负总责,遇到具体问题亲自过问,认真加以解决,分工一名副职专抓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城市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局面。

   2.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协作。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整体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部门每月报一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进展情况,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创建动态。

  3.加强督导,问责追究。各科室要按照《金坛市2011年建设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完成,谁的责任谁负责,谁的任务谁完成。对影响2011年创建文明工作考核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务必确保创建目标完成。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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