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常州市对1986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以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常委[2010]75号)精神,中心第一时间对03年以来发布的9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下面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被市委市政府列入第三批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
1.《关于颁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6]060号);
2.《关于颁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164号);
3.《关于颁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163号);
4.《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0]145号);
5.《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08]086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常公积金[2003]24号)
2. 《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常公积金[2004]4号)
3.《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印管理制度〉的通知》(常公积金[2004]5号)
4.《关于考勤制度的规定》(常公积金[2004]36号)
5.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常公积金[2004]37号)
6.《关于印发〈保密规定〉的通知》(常公积金[2006]11号)
7.《关于规范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操作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5]3号)
8.《关于启用归集业务报表的通知》(常公积金[2005]2号)
9.《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常公积金[2007]15号)
10.《关于调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常政发[2003]8号)
11.《关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06]20号)
12.《关于对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军人配偶、专业军人等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06]22号)
13.《关于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两类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常公积金[2007]7号)
14.《关于调整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材料及收件方式的通知》(常公积金[2007]13号)
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标责任管理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4]24号)
2.《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5]31号)
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常公积金[2009]15号)
4.《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常公积金[2009]16号)
5.《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8]9号)
6.《关于印发〈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常公积金[2008]10号)
7.《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7]10号)
8.《关于印发〈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常公积金[2007]11号)
9.《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岗位绩效二级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7]12号)
10.《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6]8号)
11.《关于印发〈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常公积金[2006]9号)
12.《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岗位绩效二级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6]15号)
13.《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常公积金[2005]31号)
14.《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常公积金[2005]37号)
15.《关于加强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意见》(常公积金[2006]6号)
16.《关于加强2008年度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08]5号)
17.《关于2008年度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情况的报告》(常公积金[2008]15号)
18.《2009年度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的意见》(常公积金[2009]10号)
19.《关于加强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的意见》(常公积金[2009]13号)
20.《关于表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先进企业的决定》(常公积金[2009]20号)
请各部门不要再将以上文件作为制订政策、管理规范和解释的依据。
特此通知。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