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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索引号 467286401/2010-0000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常公积金委〔2010〕1号 发布机构 公积金分中心
生成日期 2010-03-16 公开日期 2010-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常公积金委〔2010〕1号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凡二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一律调整为40%,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及经济适用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20%,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30%。

    本通知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其他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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