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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工商局 “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索引号 01414117-0/2010-0008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工商〔2010〕4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0-10-26 公开日期 2010-1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工商局 “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金坛工商局 “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坛工商〔2010〕41号

  为全面履行工商职能,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根据全省工商系统“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网络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和常州市局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民生、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始终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执法监管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监管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政府重视、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欺骗性市场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全力维护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全市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执法重点

  1.假冒劣质食品。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整治行动,加强对超市、食品集散地、集贸市场、食品加工企业等的监管巡查力度,重点监管酒类、饮料、奶制品、腌制食品、水产品等商品,突出查处和打击制售劣质食品、有毒食品、不合格浸泡水产品、不洁食品和假冒仿冒名特优食品注册商标、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为名,销售劣质家电产品或以次充好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2.假冒伪劣农资。进一步深化“打假护农”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仿冒知名企业名称、包装、装潢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真查处恶意假冒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企业商标、名称、标识,故意以擦边球形式牟取不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行动步骤

  1.动员部署。10月28日。召开全局“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 专项执法行动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调查摸底。10月29日至11月10日。各有关单位按照行动方案,对本辖区市场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并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听取意见,结合企业投诉,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拟定具体查处内容和安排。

  3.组织实施。11月11日到1月5日。各单位按照调查摸底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辖区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查处、整治。

  4.总结验收。1月6日至10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的总结工作,并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材料于11月12日之前报市局公平交易科。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局将视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将列入年度考核。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市局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正确把握和理解发展与服务、执法与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握好加大执法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进一步履行好工商职能,牢固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当好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

  2.精心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同志任组长,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监管二科、消保科和市场科的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徐海福任办公室主任,牵头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督查、宣传等工作。各工商分局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执法行动计划和措施,务求扩大专项执法行动的影响,真正取得专项执法行动的实际效果。各单位要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开展“五个一”行动。即组织开展一场现场宣传咨询会;公布一个举报联系电话;发放一张专项执法宣传单;开展一次重点企业走访活动;开展一次市场大检查,行动要自始至终留下影像资料。

  3.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各单位要主动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向当地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主动加强与公安、质检、卫生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执法资源的整合和监管信息的沟通。对一些跨部门的案件,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从重从快查办大要案件。要通过执法行动,力争做到“三个突破”:一是查处假冒食品案件要有所突破;二是查处假劣农资案件要有所突破;三是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傍名牌案件要有所突破。对于触犯刑律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强化信息交流,及时反馈情况。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单位在每月的10日、20日和每月底前向公平交易科上报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案情,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执法氛围。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对一些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要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向人民群众揭露违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

  6.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项禁令和纪律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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