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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锅炉水处理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0-0005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质监发〔2010〕26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0-06-17 公开日期 2010-06-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锅炉水处理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锅炉水处理操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坛质监发〔2010〕26号

 

  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从近期对锅炉的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情况统计,我市的锅炉给水水质普遍不达标,造成锅炉结垢严重,严重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和企业的正常生产,也不符合当前我市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为提高水处理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及市委、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锅炉水处理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水处理操作证过期及到期的持证人员和无证人员。

  2、凡蒸发量大于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使用单位至少选派一名水处理操作工或司炉工参加培训。

  参训人员须年满十八周岁,高中文化,无妨碍水处理操作、化验的疾病。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7月13日至7月26日。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3日到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422室报到。

  三、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0〕43号、苏财综〔2000〕78号文,参加培训每人需交培训费、理论和实践考核费、资料费、材料费等计400元。

  经考核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四、其他

  1、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应递交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明壹份。复审者应提供水处理操作证原件及1寸免冠照片2张。

  2、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82357611

  联 系 人:顾芸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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