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坛市工商、公安机关“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金坛市工商、公安机关“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做好防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和涉案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好环沪“护城河”作用,全力维护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根据上级工商、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金坛市工商、公安机关“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级工商、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把“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作为世博会安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华东六省一市“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以及《江苏省公安机关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作总体方案》、《常州市公安、工商机关“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防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做好传销案件涉案维稳工作,坚决防止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维稳隐患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底以前)。工商、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和办公机构,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全面摸排本地传销活动情况,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防范目标,排查涉及传销犯罪案件稳控重点人员和相关不稳定因素。
(二)行动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开展破案打击,全力整治传销重点地区,彻底清查传销活动重点部位和场所。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重在维稳的原则,努力做到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及时发现、化解各种维稳隐患,坚决防止涉及传销犯罪案件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结合“三无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拒绝、远离传销。各工商分局、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彻底挤压传销活动空间。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10年底)。各工商分局、派出所专项行动总结情况,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专项办。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防范打击传销不力、发生涉案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各地要组织专人对本地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案件线索,确定打击目标。对涉及传销犯罪案件维稳工作有关的重点人员和不稳定因素必须要全力排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排查工作中,各地要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要充分利用工商机关“传销人员信息库”、公安机关“传销黑名单数据库”以及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关联信息比对分析,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二)着力做好传销案件侦办工作。严厉查办打着“资本运作”、“高科技”等幌子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涉及地区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特别要打击以各种名义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农民工、学生参与的传销活动。斗争锋芒要直指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工作中,公安机关要把握好破案打击的时机和方式。对查处的传销案件要进行维稳风险评估,要立足于打早打小,防止做大成势。对于涉及上海的传销案件要立足本地查处,以减轻上海方面的压力。对在上海世博会期间采取查处打击行动可能带来较大维稳风险的传销案件,要做好线索经营和控制工作,待世博会结束后适时启动案件。
(三)全力做好涉及传销维稳工作。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传销涉案社会稳控工作,主动将涉案稳控工作放在首位,与侦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要认真制定稳控工作预案,切实做到防范在先、未雨绸缪。要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各警种、各部门共同防范、协调配合的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及时获取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及早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将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妥善处理在当地,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对于“世界通”、“E网商务”等涉及人数众多的传销案件,各地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进一步落实本地涉案人员管控责任,防止其外出串联闹访。
(四)全力挤压传销生存空间。各地要结合“三无社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派出所以及社区管理、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旅馆、网吧、出租房屋、车站码头等行业场所的日常管理,使传销人员“住不下来,传不出去”。要适时协调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区域性集中清查行动,扫荡社会面上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挤压传销生存空间。
(五)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力营造斗争声势。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的犯罪手法和害人本质,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将成立由分管局长牵头负责的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具体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将分别设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各工商分局和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同作战,形成整体打击合力。各工商分局要结合市场巡查加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传销苗头、线索或接到的举报应及时处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传销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经侦部门要认真受理工商部门和金融主管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网警部门要及时发现利用网络实施的传销活动,并通报相关部门查处;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要结合对公共场所、流动人口和私房出租户的管理及时发现传销人员和活动场所。工商、公安机关还要主动加强与宣传、城市行政执法、房管、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打击传销的相关工作。工商、公安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各自职能,依法查处,改变过去各地区间相互驱赶的做法,立足本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请示汇报,狠抓责任落实。在专项行动中,对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涉及多个地方的线索、案件和涉案维稳工作,要及时上报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专项办备案,由上级部门统一协调组织行动。各工商分局和派出所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4月20日前,各镇(区)要上报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排查摸底等情况,以后每月的月底汇总上报当月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包括案件查处、维稳处置和重点人员管控等等)。2010年11月20日前,各工商分局和派出所要上报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金坛市工商局和金坛市公安局“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金坛市工商局“迎世博,禁传销”
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俊 工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陆永良 经检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于建华 经检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殷 智 陈建华
金坛市公安局“迎世博 禁传销”
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菊方 公安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黄祥生 经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柳柳 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唐晓晖 朱明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