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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09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0-0001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工商〔2010〕9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0-03-01 公开日期 2010-1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09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坛工商〔2010〕9号

  2009年度企业年检工作要认真落实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省局《关于印发内资企业年检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常州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内资企业年度检验操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改进年检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年检在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年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

  各分局要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精心组织、落实年检岗位责任制,做到年检工作规范有序。要认真做好年检人员的业务规范和软件操作培训,以科学的方法、熟练的业务、热情的态度做好年检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现场咨询及组织企业(会员)培训等方式加大年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地宣传年检规范要求,特别是要让企业了解网上年检的程序和要求。

  二、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和要求,强化重点事项的审查

  (一)年检工作要规范有序。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可以当场受理、审查并核准,及时办理通过年检,当场未能办理的要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核准和数据录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并出具载明不予受理理由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企业有正当理由且在6月30日前书面申请延期年检的,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对申请延期年检的,要将延期年检的事由和延期年检期限及时录入年检管理软件,对未录入年检管理软件的延期年检申请一律不予认可,超过年检期限的按逾期年检处理。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年检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预核准完毕。

  (二)严格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审查年检材料。做到内容填写规范、材料提交完整、审查意见明确。要督促企业认真填报年检报告书,尤其是经营情况必须如实填报,营运状况的四种状况必须选择其中之一,不得漏填。对公司制企业的分支机构和进入清算程序的公司,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要督促其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年检。

  (三)年检工作全部流程要在电脑系统上完成。要充分运用证照联动监管软件,对相关部门已告知企业前置许可被吊销、撤销或失效的信息以及个人不良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实施相应管理。对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前置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许可期限届满警示信息以及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前置许可失效的企业和有查无下落警示信息的企业,以及有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营业期限届满警示信息的企业,在年检中要严格把关。对逾期未年检且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逾期未年检要进入批量吊销流程的,在决定吊销前要逐户实地检查一次,确保吊销企业的准确性,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四)加强企业经营范围前置行政许可的审查。对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企业,年检要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许可证和批准文件复印件。着重审查企业提交的前置许可证件是否合法有效,被许可主体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一致,许可证件的期限是否过期失效,许可内容和营业执照的相关经营范围是否吻合。对未能提供许可证件或许可证件过期失效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相关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五)加强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审查。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按照规定实行分期到位的,要认真审查公司是否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对有未按期出资的企业以及被责令限期出资逾期未处理的企业要重点审查。对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从事验资、评估、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以及3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的公司应要求其提交审计报告,其他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交。

  (六)加强对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查。要依托全国一人公司数据库,对照总局发布的全国重复设立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名单,对本辖区登记的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人的资格进行认真核查,摸清自然人违法重复设立的一人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对自然人违法重复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限期变更登记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法组织形式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自然人违法重复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变更登记为合法组织形式以前,不得通过2009年度企业年检。

  (七)要加大推行网上申报年检的力度。要采用多种方式引导更多的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年检,可以在年检窗口设置电脑方便企业网上申报,可以对大型企业和其他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组织集中网上申报,可以派人辅导企业人员上网申报年检,指导企业录入年检数据,提高年检效率。要进一步规范网上年检工作,网上年检的各项工作流程和内容做到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及时检查企业所填数据内容,确保网上年检的数据质量。2009年度企业年检网上申报率以各分局为单位,应确保不少于通过年检数的70%(其中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100%;私营企业城东和城西分局80%、农村分局60%)。

  三、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对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公司,在章程约定期限内实收资本未能到位但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不予处罚;对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到位,但年检时已主动改正并缴足全部出资,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予处罚;对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到位的企业,责令限期6个月内改正,企业提交了整改计划,承诺在6个月内缴足全部出资或办理减资的,可以先通过年检,并上一级警示,逾期仍未改正的依法查处。对企业在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但能主动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补办手续的可不予处罚。对新设立企业首次逾期未办理年检且未申请延期的,责令限期办理年检。对限期内企业来办理年检的,只在企业信息系统中作违规记录,免予处罚。

  四、落实窗口文明规范,严格年检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及服务窗口的设置,做好工作程序和收费标准的公示,严禁借年检之机收取其他费用。年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年检窗口文明执法规范》,实行咨询、受理、审查、年检一条龙服务,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提高企业对工商部门年检工作的满意度。

  五、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年检效能

  2009年度年检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撰写年检工作总结。年检总结要着重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分析,根据企业年检报告书填报的经营情况对当地企业筹建、正常经营、停业、清算情况以及盈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企业年检总结应于2010年7月10日前报市局监管一科。

  六、充分利用年检工作平台服务企业发展

  (一)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双报”工作。一是要在深化应用常州市非公企业党建情况统计汇总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抓落实,通过登记和年检窗口全面采集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并同步录入;二是要提高“双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回收表格的审核,有效防止非公企业填报数据的基本错误和逻辑错误;三是要在开展“双报”的同时全面了解和掌握规模企业民关工委的建立、分布和开展活动的情况,利用企业年检平台引导和促进规模企业建立民关工委,今年各辖区内的规模企业必须建立民关工委。

  (二)做好企业(会员)需求等信息的采集工作。为更好地为企业(会员)生产经营服务,今年将继续发放企业(会员)需求问卷。各单位在年检中,要辅导企业认真填写《企业(会员)服务需求征求意见表》(附件1)并做好回收工作,将相关内容录入协会网站会员管理系统。《企业(会员)服务需求征求意见表》的发放、回收、审核和录入必须做到全覆盖。各分局和各分会在掌握和了解企业(会员)需求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会员)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成效性的服务。请各单位定期将年检期间各自开展服务工作和会员需求作一总结和统计,在每月的28日前按企业性质分别报送至市局监管一科,典型服务案例(附件2)要及时上报,总数要求2件以上。

  (三)做好就业与再就业促进工作。一是要结合年检工作,向企业发放“企业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3),由各分局和各分会辅助私营企业填报,并与企业年检资料一并回收;二是要将在年检中收集的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及时进行汇总成《企业招聘信息一览表》(电子表格式,附件4),当月信息当月内完成汇总并于每月28日前报送至市局监管一科。

  (四)做好《私营企业融资产品适用手册》的宣传、发放工作,促进银企合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各分局和分会要在年初发放个体融资手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融资手册的发放工作,有针对性地把手册及时送到急需创业和发展资金的会员手中,主动当好向导,并做好跟踪服务。有关活动情况每月28日前上报一次,典型事例要及时上报。

  附件:1.企业(会员)服务需求征求意见表

  2.服务企业(会员)发展典型案例情况表(见文档附件)

  3.企业招聘信息需求表(见文档附件)

  4.企业招聘一览表(见文档附件)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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