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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工业污水、废气处理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0-0002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10-06-11 公开日期 2010-06-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工业污水、废气处理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工业污水、废气处理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的通知

  为深刻吸取常州市“4.30”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根据常州市安委办《关于举办工业污水、废气处理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涉污涉硫企(事)业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污水、废气处理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有工业污水、废气处置的化工、市政、轻工、冶金、纺织印染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常见有毒有害气体的理化特性及危害;

  2、地下管井池疏通作业清理、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地下管井池及有害气体作业场所应急救援措施;

  4、疏通清理作业有毒气体检验检测手段、防范措施及防护装备使用;

  5、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0年6月22-25日,于6月22日下午1:30到市金茂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报到。

  四、培训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按照常州市“4.30”硫化氢中毒事故通报及专项培训要求,摸清底数,按照“各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定向培训的相关人员,力求全面培训到位。

  2、根据各单位对污水、废气、废渣排查摸底的情况和市环保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员带队,各镇(区)由安监站站长负责带队参加培训。

  3、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前填好安全资格申请表,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在参加培训时上交签到处。

  4、与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培训。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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