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厂(矿)长、安技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继续保持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确保一年一度的依法培训和换发证工作的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安技员(含宕口的宕口长和安全员)。
二、培训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3、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与气象;
4、非煤矿山企业厂内机动车辆管理;
5、《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须知;
6、总结布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4月20日(上午8:30)报到,地点:交通大酒店(市交通局内)。
四、培训费用
初训人员需缴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午餐费300元/人,复训人员150元/人。
五、其它
1、请所有参培人员将《安全资格证书》带来复训,新增人员报名时必须另外交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办证用。
2、由各镇(区)安监办、薛埠镇矿管办、中盐金坛盐化公司通知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组织好参培人员,认真填写《安全资格申请表》将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粘贴在申请表上(报到时交报名处),并带队参加培训。联系人:王伟,电话:0519-88210110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安全资格申请表》
二○一○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