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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农林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062/2010-0006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0]168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0-09-02 公开日期 2010-09-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农林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金坛市农林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坛农发[2010]168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市政府坛政发(2010)7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本部门设置行政服务科,将所有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科办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机构设置
    按照机构设置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三集中、三到位”的相关工作要求,梳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服务科集中办理行政服务项目。
    二、行政服务科的职能
    行政服务科扎口办理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管理服务事项,同时对于部门下属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具有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的职能。
    三、成立局“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奚云龙
    副组长: 束卫平
    组  员: 周夕伟   周玉庆   韩惠华   杨建康  赵林华  孙伟忠   
                焦  刚   孙国俊   李  敏   高立伟 
    四、行政服务科集中审批项目目录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农作物与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及亲本、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种子) 审核
   2、农作物与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其他种子)核发
   3、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4、林区木材经营(含加工)许可证核发
   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6、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7、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核发
   8、占用、征用林地许可
   9、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核
   10、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11、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12、内河渔船检验证书核发
   13、水产养殖证的审核(长荡湖除外)
   14、农用机械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15、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证书核发
   16、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17、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
   18、木材运输证核发
   19、动物、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
   20、内河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二)、行政确认事项
   1、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核发
    2、林权证审核
   五、行政服务科的人员配备
   科室共配备七名工作人员,其中两名工作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由副科长级人员担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办公设施齐全。
   六、行政服务科的工作制度
   行政服务科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公,是农林局对外服务窗口,是农林局履行行政职能,服务于人民大众的第一平台,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尤为重要。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不断强大大局意识和服务观念,自觉维护农林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
   (一)、按照“能进则进、一事一地配套成龙”的原则,建立一站式受理机制,不“内部程序外部化”或两头受理,做到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服务对象转。
   (二)、各种办公设备、文书资料摆放整齐、有序,窗口卫生整洁。
   (三)、实现政务公开,窗口向服务对象提供各类行政许可申请表格及相关范本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四)、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做到起立目礼、面带笑容、文明用语:你好、请讲、稍等、请多提宝贵意见、再见等。在任何情况下不与服务对象争吵,尽可能做好相关解释,力求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五)、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工作制和AB岗工作制度。对窗口办事或来电咨询、举报、投诉、查询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者受理的工作人员负全责,并做好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等工作,不得推诿和拖延。对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实行标准化的受理程序。严格按照即办件、承诺件的操作规程办理,对申请的行政许可或服务事项全面输入业务管理系统。
   (七)、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规定,不擅自增设或消减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及时入账,日结月清,实现零差错。
   (八)、严格遵守农林局和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九)、注重窗口廉政建设,杜绝岗位之便的“吃、拿、卡、要”等现象,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全力打造信息型、简约型、阳光型、便民型、精细型的“五型”窗口。
   七、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0年6月)
   根据市政府坛政发(2010)79号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制定本局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至11月底)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组织行政服务科的组建工作,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对行政服务科人员进行选派,并做到事项、人员、制度、设备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到位,有行政审批职能或配套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也应同步落实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工作,并由行政服务科统一托管。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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