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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王新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0-0004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环综〔2010〕32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0-09-27 公开日期 2010-09-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王新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王新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坛环综〔2010〕32号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新燕同志任辐射环境管理科(环境监理科)科长,免去其宣教法制科科长职务;

  于忠明同志任辐射环境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靳一兵同志任自然生态科(环境科技科)科长,免去其辐射环境管理科科长职务;

  钱雪莲同志任自然生态科副科长;

  邱平同志任行政服务科科长,免去其环境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郑志强同志任行政服务科副科长,免去其环境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倪友华同志任宣教法制科科长,免去其宣教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王作海同志任总量控制科科长,免去其综合计划科副科长职务;

  虞晖同志任综合计划科副科长;

  戴俊生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升格前)职务;

  吴强同志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直溪中队中队长(升格前)职务;

  韩俊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室主任,免去其市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吴耿瀚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室副主任;

  赵龙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开发区中队(辖开发区、指前镇)中队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薛埠中队中队长(升格前)职务;

  邓建华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开发区中队副中队长;

  徐俊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金城中队(辖金城镇)中队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大队尧塘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杨洪刚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金城中队副中队长;

  姜一斌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直溪中队(辖直溪镇、朱林镇和薛埠镇)中队长,免去其市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王鑫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尧塘中队(辖尧塘镇、儒林镇)副中队长(主持工作);

  王震同志任市环境监察大队尧塘中队副中队长;

  李旻同志任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免去刘国华同志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金城中队中队长职务(升格前)。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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