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统计站、经济开发区统计站和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统〔2010〕39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我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将于7月7日至7月16日对各镇(区)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1、每个镇(区)抽取2个规上工业企业、2个投资项目单位。
2、抽取5家贸易企业、5家房地产企业和5家劳动工资单位。
二、抽查内容
1、镇(区)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有关文件、通知)
2、镇(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统计台账等)
3、抽中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有关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2009年及2010年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三产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能源消耗、房屋施工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和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附件1: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抽查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2: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抽查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抄送:局各科室
附件1:
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抽查小组人员名单位
第一组 组 长:陈生才
成 员:鲍志建、范月霞、段宁洲
负责镇(区):开发区、尧塘镇、儒林镇
第二组 组 长:丁建新
成 员:刘丁如、戴晓静、徐晓雪
负责镇(区):金城镇、指前镇
第三组 组 长:李卫平
成 员:严 波、徐国卫、陈坤英、姚 振
负责镇(区):薛埠镇、朱林镇、直溪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