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全市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全市公安机关“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实施意见
为实现金坛“三年翻番、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规划起好头,在年底的市级机关工作考核评比中争先进位,市局党委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公安机关,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使全市公安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服务效能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群众投诉和民警违法违纪明显下降,力争行业系统综合绩效考评争先进位,争当全市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部门。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群众满意、企业满意、基层满意”为目标,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按照“严、细、实、活”的要求,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发展新举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坛和“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公安机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活动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效能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单骏初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办公室、政工室、纪检监察、督察大队、指挥中心、法制室、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监大队、巡防大队、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看守所、水上派出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效能办”)在局纪委,具体负责效能建设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任务
各单位“一把手”是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单位效能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自已分管范围内的效能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对照效能建设的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承担效能建设的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局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社会管理创新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十二五规划编制等工作,确保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和公安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级各类信箱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牵头全市公安机关“网上公安局”、互联网“金坛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提供各类政务信息网上查询、表式下载、在线答疑等服务,做好警务公开内容、事项的上网和发布。
政工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关部门考核评比,完成省厅、常州作风办、市级机关作风办下达的作风建设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加强文明道德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教育培训,抓好队伍正规化建设;做好评议意见建议的反馈、整改落实,及时受理反馈市级机关作风办和新闻媒体转来的投诉事项;定期召集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当前重点抓好“五个一”活动督促落实。
纪检监察:负责全局效能建设的监察和“三重一大”等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廉洁警队建设、公开问责、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由市局“效能办”牵头,定期召开“效能建设”推进会。会同政工室、办公室、督察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1至2个效能建设巡访组,定期对各单位、窗口部门和基层所队开展效能建设巡访检查,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效能建设推进会和巡访制度。
督察大队:及时查处督察范围内的投诉;组织开展效能建设等全局中心工作、重点事项的专项督察;加强对警用车辆管理的督察,定期在金坛公安信息网上公布违规车辆号牌和责任单位。
市局指挥中心:负责加强基层所队110接处警工作的考核,定期通报情况;负责受理110、122群众投诉,根据投诉内容移交至各相关单位处理。
网监大队:负责11月30日前开通网上公安局,12月30日前开通网上派出所,会同办公室将有关工作职能、服务政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服务承诺和公开联系电话等7项内容统一在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发布;负责博客、微博客的建设和维护;牵头组织开展网上警民恳谈活动,及时做好“局长连线”和网上意见、建议的收集、交办和反馈等工作;会同办公室、政工室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导控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改进作风、创优服务、惠及民生”新八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国家创新城市建设十项措施》等的落实,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深化校园安保工作。负责《深化派出所机制改革、推进信息化条件下社区警务工作二十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效能。
法制室:负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告知制度,严格责任倒查和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置信访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不良影响。
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负责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一站式服务工作。按照“能进则进、能进必进”的原则,全面梳理涉及治安、交通、消防、户口等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力争更多的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一站式服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体外流转。
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结合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工作等业务,负责落实本单位的效能建设任务。市局党委明确,各单位凡效能建设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问题的,一律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公开问责。
四、工作要求
1.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充分认识效能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深刻理解“效能提升事关金坛兴衰、事关公安兴衰”,牢固树立“提升效能人人有责、优化环境从我做起、服务发展义不容辞”的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在全局上下营造“作风效能就是环境,就是形象,就是素养”的浓厚氛围。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服务群众,尽心服务企业,全心服务发展,做到态度可亲、形象可信,群众、企业、基层有求必应,不折腾、不干扰。要坚决杜绝“冷硬横推拖”现象,不断推出为民、惠民、利民新举措,让群众、企业、基层真实感受公安机关优质、高效、便捷、周到服务。
2.提高工作效能,践行服务承诺。按照“放、减、控、改、帮”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做到服务最佳、门槛最低、审批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好。践行社会服务承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无私无偿、不图回报,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说话算数,诚实守信。
3.严格规范执法,创新服务措施。要围绕110接处警、社区管理、执法执勤、窗口服务、工作态度、日常言行举止等效能建设的关键环节,狠抓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的养成,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同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大胆探索实践,勇于创新创造,敢于推陈出新,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举措,优化发展环境,做到新事新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4.提升工作绩效,维护公安形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既富又安”的热切期盼,全力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严密防范,保障安全,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保民平安、促进发展上,彰显效能建设成效。同时,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纪律条令》等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乱收滥罚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为,自觉维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良好形象。
5、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报送情况。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各单位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序时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局明确,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的开展情况每周四下班前报至市局“效能办”,重要情况,立即上报。从明年开始,效能建设将纳入作风建设联席会议,每月进行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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