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督查督办;负责档案管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双拥、信访、政务公开、保密、健教工作;负责水利年鉴、史志编撰;负责建议、提案协办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导和成果推广;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对外技术交流和协作;负责局机关办公、接待、职工生活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工作和车辆、安全、卫生、考勤、值班等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党委组织方面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技术工人培训和考核;负责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考核、奖惩等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政治学习;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老干部、工会、党员、干部、工人年报工作。
(二)基本建设科(规划计划科)
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组织编制市属中型以上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和核转审批;负责全市大中型及重点水利工程的开工、项目法人组建报批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全市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贯彻执行水利建设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定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市级验收和报验工作;负责水利建设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拟订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全市城市防洪规划、供水水源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涉水专业(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审查镇(区)中型以上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组织拟订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市级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组织参与市水利重点工程规划前期、论证工作;参与制定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洪规划;参与编制金坛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和边界水利规划;负责镇(区)边界水利规划协调;参与省际、市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水利规划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位置、界限及有关活动的审批;拟定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河道、湖泊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市防洪和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全市范围内河道、湖泊及河口、滩地资源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包括城市节水)工作,负责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承担局行政服务相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市级水利部门年度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各级投入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水利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和投入机制等方面意见;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五)农村水利科(水土保持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市农田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河道和村庄河塘整治及长效管护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机电排灌、乡镇供排水、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丘陵山区塘坝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农田基本建设中水利配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水专项资金的计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组织拟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按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妇委会。
201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