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全市县道技术状况的不断提高,县际之间及县乡之间的发展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有效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县道的综合服务水平,提升安全通行能力,全面治理路域环境,拉动地方经济建设,按照常州市农路办关于印发《常州市县道文明板路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市从今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道文明样板路的创建活动。参照交通部有关干线公路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常州市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标准》、《常州市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操作指南》等为依据,以加快公路建设、完善公路设施、加强路域综合治理、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交通环境,满足城乡一体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 二、创建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经我市规划并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的县道,根据道路技术状况水平逐年分步创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金坛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储旭局长任组长,吴志高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练小正、孙俊华、张大勇、杭建刚、吴文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坛市公路管理处,练小正任办公室主任,孙俊华任副主任。 四、主要目标 (一)按照干线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创建路段路面病害处理及时、规范,常年保持路面平整、无影响行车的明显病害。公路路肩宽度不少于1.5米,两侧边沟畅通,路肩整齐成线,边坡整齐成面。通过创建,使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明显提高,公路养护质量、管理水平、总体形象和服务质量明显改观。 (二)保持穿集镇路段隔离设施的完好、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马路集市行为,沿线路容路貌协调美观。穿集镇路段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排水畅通等,公路路肩皆因地制宜栽花植草进行美化。公路沿线两侧视野内无乱堆乱放的杂物,无人为倾倒垃圾。 (三)做好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全线无“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以下简称“三乱”)现象;公路交通设施标准化。统一规范非交通标志(简称为“非标”)管理,交通标志设置位置适当、准确、醒目、美观,确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和各类广告,及未经审批的“非标”,无未经公路、交警部门审批,不符合交通安全规范的公路平交道口。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8月):调查摸底,确定计划。积极开展辖区内县道的调查摸底工作,向市农路办申报创建计划;同时,对照创建标准及指南对创建公路全面排查,初步确定创建设计评估方案和创建资金需求计划。 第二阶段(9月):宣传发动,落实责任。通过会议和媒体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养护单位根据职责及时调整和充实技术、管理力量,配齐配足材料设备,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10月-11月):组织实施,全面创建。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路处加强日常巡查,抓好公路硬件设施的完善,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创建目标全面完成。 第四阶段(12月):考核验收,总结推广。配合常州市农路办对每条创建公路进行考核、验收。在今年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创建标准,扩大创建范围,争取以点带面,为今后的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养护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并认真分解各项任务,推行目标管理,做到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农路管养工作有序开展。 2.保障资金。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资金协调,确保创建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公路处将对年度计划中的创建项目经验收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3.强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提前对创建路段进行规范整治,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做好工作,化解矛盾。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内容、创建标准实施,不回避矛盾,力争做实、做优、做好。各养护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认真执行操作流程,建立基础台账,规范业务行为,确保做到“一路一档”。 4.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把好作业评估关、工程施工监管关;组织专业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将对照创建标准,组织验收考核,对达标路段组织授牌;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 5.注重长效。创建验收达标通过后的农村公路,仍然纳入日常养护管理。各责任主体要按日常养护要求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对于已创建成的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每年底公路处要进行复查、验收,凡复查达不到标准的公路,立即予以摘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