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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0年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索引号 014138967/2010-000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0〕15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0-06-07 公开日期 2010-10-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0年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坛交运办〔2010〕15号

   2010年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大板块建设、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的总体思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强化社会服务,维护行业稳定,为交通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矛盾化解

      1大力实施“源头预防工程”。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全市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分析例会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全市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完善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分析研判各种不稳定因素,为各项决策提出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2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依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完善诉讼、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努力使各种解决纠纷方式的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调处成功率、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上升和群体性上访发案率、越级上访率、“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

      3、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矛盾。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分析研究,把握规律特点,提高处置水平。切实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避免矛盾激化。努力拓展信访渠道,完善信息研判机制和应急处置方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强化防控体系建设

      1、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维稳、维权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职工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要继续做好政治敏感期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严防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配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加大防控体系投入和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查找治安防范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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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针对性的提出措施和办法,突出人防,加强物防,推进技防,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

   3进一步落实治安保卫力量。充分发挥安全保卫部门在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并支持他们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门卫、值班、巡查,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考核制度,治安事件报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范管理。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在全面推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港口、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平安企业、平安单位等8个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创安的整体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杜绝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2落实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职责。按照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源头管理、资金投入、科技支撑、宣传教育和部门联动等工作力度,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完好畅通,运输安全有序,行业和谐稳定。

      3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查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及时了解本行业、本单位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和研究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规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上来,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4完善维稳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三项排查”,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系统排查与单位内部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要实行跟踪督查,确定调处期限,确保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在排查调处中,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四、强化工作保障力度

      1、加强责任制建设。贯彻落实省综治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情况考核的通知》和省综治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建立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表彰奖励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的通知》精神,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抓综治和平安建设实绩档案等相关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完善“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后的实施警示,继续完善综治与平安建设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

   2、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环境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落实经费保障。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加大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

  二О一Ο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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