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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全市春节期间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11/2010-00002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文字〔2010〕3号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0-01-19 公开日期 2010-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全市春节期间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春节期间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坛文字〔2010〕3号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文化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全员防火责任制度,并设专人具体负责场所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节日期间,要求各歌舞娱乐场所严禁举行各类营业性演出表演活动;各公共聚集场所经营单位要加强电器电路安全管理,灭火设备要配足配好;营业期间各经营单位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将安全疏散出口上锁、阻塞;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未经文化、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禁止擅自设立文化娱乐场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或扩大经营场所面积。针对上述要求,各文化娱乐经营单位特别是公共聚集场所(包括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单位、溜冰场、演出场所等单位),在春节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在自查过程中,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

  三、加强监管,全面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在前期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局将集中组织力量,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和歌舞娱乐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将实行停业整顿等行政措施。对网吧、娱乐场所等超时经营和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经营单位,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金坛市文化局

201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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