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暑假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秋学期开学工作,现就新学期开学前后的主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8月28日,教师报到,安排新学期工作;
2.8月29—30日,教师教研活动;
3.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
4.9月1日,新学期正式上课。
二、新学期开学工作要求
1.集中力量,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必须进一步明确既定的2010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总结回顾上半年围绕“创建”所做的各项工作。规划2010年创建省优质小学、省优质幼儿园、省绿色学校、常州市德育特色学校、常州市体育特色学校、常州市科技特色学校、常州市书法特色学校等重点工作,必须认真学习对照评估细则,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做到凝聚力量,创新举措,有效提升2010年各类创建工作的内涵品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精神,坚持义务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乡一体化进程相协调,通过3年的努力,真正使我市的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达到优质均衡。
2.拓宽工作思路,拟订工作计划。
各校要根据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校本培训日”时间,认真拟定下半年学校的德育、教学、教研等工作计划。各校要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实施有效教学、发展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为抓手,精心安排好教育教学常规活动、校本教研与培训、教育科研、群团活动等工作。德育教育工作计划要注意突出九月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内容和措施,要在创新形式、创建特色方面予以深入研究。教学计划要具体、科学、规范并富有新意,学校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也要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同时,要认真制订校本培训计划,切实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3.坚持依法治教,切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要求,全面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
一是要严格执行“常州市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做到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擅自增加周活动总量,不使用明暗两套课表。日课表等“三表”必须张贴上墙,上校园网,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二是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每天不超过7小时,高中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不得组织整班学生夜自习,对寄宿生必须组织有序、合理、规范的自主性学习活动。初、高中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得超过2课时。
三是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必须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必须控制在1.5小时以内,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必须控制在2小时以内,要积极倡导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分层次布置作业。要保证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以上、初中生有9小时、高中生有8小时的睡眠时间。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四是要严格学生用书管理。不得擅自统一组织购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擅自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五是要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六是要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禁违规办班,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班容量,实行标准班额办学。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只举行期末一次考试,初中只举行期中、期末考试。
4.全方位准备,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⑴要认真组织教师在开学前的学习、培训和集体备课等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各学科的教研活动,保证教师的备课时间,开学前每位教师必须备足2周以上的课。要认真上好开学第一天的第一节课,要确保第一节课就能够按照课表要求正常上课。
⑵要完善德育工作网络、教学及教研组织网络,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尤其要重视配优配强教育科研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管理人员,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⑶要认真召开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备课组长会等会议,落实好各个层面的工作。要高度重视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及学生会的积极作用,使学校工作从开学第一天起就能够步入正轨。
⑷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及其他教学活动场所的整修、维护,做到整洁、安全、功能齐全,保障开学后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⑸要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学校整体工作万无一失。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要对学校门卫、公交(中巴)车接送学生、高中学生军训、师生宿舍、食堂食品、医务室药品、实验用品等实施长效安全管理。
⑹要认真组织好开学典礼。做到有活动方案,并且上校园网,有对师生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学典礼活动,对师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所有学校新学期开学典礼活动方案一律于8月31日前送交市教育局德育研究室,市局将组织专项评比活动。开学后一周内各校要举行学生暑期活动汇报交流或成果展示活动,并给予有效的评价,以激励师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⑺要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充分发挥课程改革在转变课程功能、改进学习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实施新课程,建立起稳定规范的教育教学秩序。各普通高中要认真总结与评价2010年高考情况,继续研究新高考方案,始终高举素质教育大旗,致力于课堂教学的改革和管理,致力于学校文化的建设和校园精神的培植,致力于在“减负”的背景下研究探索“增效”的新途径。要继续抓好校本培训和专业引领工作,抓实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⑻要切实做好新市民子女、贫困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适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20号)精神,按照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面吸纳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履行公办学校职责,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各校要摸清情况,尽最大可能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⑼要认真提高学籍管理水平。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定的学习,推行学籍管理软件的使用,根据学籍管理建档要求,做好学籍管理档案归类工作,认真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卡管理要求。无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均不得违反招生政策自由招生,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招收的学生均不能取得学籍。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范中关于转学、休学、借读等方面的规定,及时健全和完善学籍管理手续、台账资料。各类学校均不得招收旁听生。
⑽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任何学校都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必须坚持“见文收费,收费有据”的原则。
⑾要认真开展高一新生的军训活动,重视拓展活动内容,强化安全管理,提高活动实效。
⑿要认真组织开学工作的督查视导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调研的深度与广度,增强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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