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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的均衡性、公益性,坚持“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的方向,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小学、初中要依据本工作意见并结合各自实际,及时成立小学毕业考核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本校工作意见,全面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小学毕业等具体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各校要加强对施教区生源情况的调研,研制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范围,及时公示招生名单。市区小学(实验、中心、常胜、朝阳、殷雪梅、河滨、华城、城西)和初中(实验、二中、三中、五中)的招生由金坛市教育局负责。其余小学、初中的招生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小学毕业考核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三、招生工作
1.小学招生
①入学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
②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按施教区(见附件)免试就近入学。
小学新生报名应由家长陪同,同时携带:(一)户口簿;(二)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屋产权证或暂住证、租赁协议等);(三)儿童预防接种卡;(四)幼儿园家园联系手册。
③报名及招生时间:7月3日至4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全市小学统一报名时间。各小学于2010年6月15日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公布经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施教区,张贴招生通告。招生期间,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考核。各小学于7月10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初中招生
①招生对象: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外地在金坛市借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除年满16周岁(199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者外,均按施教区相对就近直接升入初中(年满16周岁但尚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修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也可以升入初中)。
②招生原则:根据小学毕业班学生所属初中施教区范围免试相对就近划区入学。
各中学应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在7月8日前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分发至小学,7月11日至12日,组织新生报名,做好接收新生入学工作。
新生入学登记时,一要凭小学转发的初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二要严格审核其户籍和房产资料,做到施教区内的新生一个不推,非本校施教区的新生一个不收;三要妥善处理好流动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对一些施教区域不够明确的新生,由教育局教育科统一调配。
今年,市教育局将对违规招生(跨施教区招生、市区初中违规到小学做招生动员、招生工作尚未开始就进行招生登记等)的学校以及责任人进行从严处理。
3.华罗庚学校招生
华罗庚实验学校将实行“免试入学、自主招生”的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自主制订招生方案,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4.特殊学校招生
各小学、初中要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按时就学。
①视障儿童入学:各小学、初中要与苏州盲校或南京盲校联系,为适龄视障儿童就学做好切实有效的服务工作。
②听障儿童入学:常州市聋哑学校负责全市适龄听障儿童的就学。
③智障儿童入学:对经市级医疗机构鉴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智障儿童,一般直接进入学区内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对随班就读难以适应的智障儿童,进入金坛市启智特殊学校就读。
金坛市启智学校负责金坛市适龄智障(中、重度)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的招生。招生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
④肢体伤残儿童入学:各小学、初中根据适龄肢体伤残情况(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负责安排其到普通小学、初中就读。
5.相关事项
①户籍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原则是: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唯一依据。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
第一,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在该施教区公办学校依法入学。
1)适龄学生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但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父母离异、单亲、学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学生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3)适龄学生户口随父母且户口簿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第二,户籍特殊问题的处理。
1)如适龄学生家庭本年度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或重新购房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内的小学、初中安排学生入学。
2)适龄学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学生实际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内的小学、初中报教育局教育科批准后安排入学。
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全面吸纳的原则。全市公办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本地公办学校借读,享受本地区学生同等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时,须提交下列证件:一户籍资料,二法定监护人暂住证,三子女本人学籍资料,四法定监护人劳动合同。
③借读问题
因各种因素需在本地借读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符合有关规定且学校有学额吸纳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借读学生享受本地区学生同等待遇。
④收费规定:按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办法严格执行。
四、小学毕业工作
1.小学毕业考核
小学毕业考核是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提高我市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小学毕业考核要坚持推进素质教育,顺应“减负增效”的原则,体现“以学生为本”的课程理念。各学校要确立正确的质量观、评价观和人才观,建立完备、科学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①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各地要制订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体现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②学业水平考核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对全市各小学三门学科的全科合格率进行全面分析与监控。对全科合格率较低的学校,将下发情况通报,并进行诫勉谈话。
小学阶段其它学科考查,由各校自行组织,并将考查方案报教育局教育科。
2)金坛市教育局负责小学毕业考核的报名、考场设置、监考安排等考务工作;研训中心负责研制小学各学科学业水平考核和学科考查指导意见,全面指导各学校做好小学毕业考核工作,并组织对各学校毕业考核试卷进行质量评估。
3)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6日(星期六),英语口语测试由各小学于6月5日(星期六)一天内安排举行。考试当天因病或重大事故缺考者、考试科目考试成绩有不达标者,由各小学于6月30日组织补考。
4)毕业考核成绩一律以等级制的方式,分A、B、C、D四个等级。
2.小学毕业
各学校应严格掌握小学毕业标准。凡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和学业水平(语、数、外)考核达标,体育及格,准予毕业,并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发给小学毕业证书。考试科目毕业考试成绩有不达标者,经补考后仍有一门不达标者或体育不及格者(因病、残免修体育的除外,但应在登记表注明)不予毕业,由小学报经教育局教育科核准后发给小学修业证书。
3.升学登记
1)凡金坛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10年金坛市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学生登记表》),参加小学毕业考核。
2)在我市借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核,领取毕业文凭。对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借读生,借读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经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并复制学生学籍资料交其监护人。
3)有金坛市户籍在外地小学借读、要求回金坛市升初中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凭随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住房证件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于6月1日至15日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填表登记手续。学生填表登记,需交2寸登记照片两张。
4)各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要指导家长正确填写《学生登记表》有关信息,并将信息输入电子文档。各小学要将毕业生花名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育局教育科。
市区小学应认真审核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资料和合法固定住所资料。无误后,将其复印,经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名后,装订成册,于5月底上交教育局教育科,作为划区招生的依据。
各小学、初中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登记表采用七位数编号。从左到右第一、二位为年号(今年是10),第三第四位为小学代号(原学籍编码),第五、六、七位为学生代号。《登记表》编号必须与花名册内学生的编号相一致。
5)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实行按施教区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各小学对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家庭住址和户籍地址应逐个、认真细致地做好检查,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市区小学应认真审核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资料和合法固定住所资料。无误后,将其复印,经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名后,装订成册,上交教育局教育科,作为划区招生的依据。
五、加强领导
1.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和研究,正确理解各项法律政策,用法律规范教育行政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
2.加大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和理解有关政策,了解招生、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清楚学区范围和收费规定,建立社会各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平、公正。
3.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和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各学校要确立正确的质量观,不得以学生考核成绩作为衡量学校和教师工作的唯一依据。要结合考核情况组织教学分析,研究改进教学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5.各小学要加强对毕业班教学工作的领导,严格按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要引导教师学习《课程标准》、研究教材、注重基础、改进教法和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优化教学过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投入学习活动,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新的发展。各小学要充分保证考查学科教学、学生集体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时间。考查学科的教学工作到6月12日结束,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各小学要严格控制毕业班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课外作业量,严禁举办补习班、印发复习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6.各学校应严格按规定安排有关工作日程,步调一致,统一行动。按规定公布学校施教区范围、接待好报名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
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办学,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和班容量,确保每一位学生的活动空间和学习机会,进一步减轻教师工作负担,提高教学实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尝试小班化教学。
8.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考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同时,各学校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情况。
金坛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82825373,电子信箱为:jtjyjjbx@163.com 。
附: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小学毕业考核时间表
2.市区各小学施教区划分情况一览表
3.2010年金坛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4.金坛市××小学2010年小学毕业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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